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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一期工程公共教学楼(组团)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2次资审答疑(标段编号HBSJ-202607FJ-151002001)

2026年09月23日 16:1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一期工程公共教学楼(组团)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业务用房施工/科研用房施工,工程/房屋施工/业务用房施工/文化用房施工,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设计服务,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勘探服务,工程/房屋施工/业务用房施工/教育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行政区域武汉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23日 16:17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5日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3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瑞、周文艳、金冬、龚正浩、昌亮
项目联系电话027-84766877
采购单位华中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尹老师,027-67866929
代理机构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16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瑞、周文艳、金冬、龚正浩、昌亮027-8476687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BSJ-202607FJ-151002001,HSBWT01-2026022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一期工程公共教学楼(组团)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一期工程公共教学楼(组团)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2次资审答疑(标段编号:HBSJ-202607FJ-151002001)

各潜在申请人:

现对《华中师范大学盘龙城校区一期工程公共教学楼(组团)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文件进行答疑如下:

问1:拟派设计管理人员持高校发放的职称证,因高校实行评聘合一制,职称证书格式不标注专业,但会注明“聘任为高校的建筑学院或建筑设计研究院的高级工程师”,且该人员学历上的专业为建筑相关专业;我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的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以及职称发证单位的发证资格证明,请问可否认定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

答:可以

问2:参与投标时,我方成员单位中有单位拟派主要人员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我单位与其下属企业组建联合体投标,该下属企业拟派主要人员注册证书都在该单位的下属企业,社保还是由该事业单位缴纳,该人员社保是否认可?

答: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简称“补充通知”),若实际工作单位与注册单位一致,但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人员符合“补充通知”的6类情形,原则上予以认定为符合要求。

 

特此答疑。

华中师范大学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23日

更正日期:2026年09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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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联系方式:尹老师,027-67866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阳区龙阳时代广场A座16层1610室            

联系方式:王瑞、周文艳、金冬、龚正浩、昌亮027-847668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瑞、周文艳、金冬、龚正浩、昌亮

电 话:  027-84766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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