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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项目选取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服务单位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05月06日 09: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某项目选取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服务单位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辽宁局八三四处
行政区域鲅鱼圈区公告时间2025年05月06日 09: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5月06日至2025年05月1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5月21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预算金额¥4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旭
项目联系电话024-81008677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辽宁局八三四处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金港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胡先生15134223226、李先生13322110804
代理机构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50号温馨苑2号楼1单元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赵旭024-81008677
附件:
附件1磋商公告-水土保持.doc

项目概况

某项目选取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服务单位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50号温馨苑2号楼1单元2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Z-A1-25750035

项目名称:某项目选取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服务单位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项目为国家发改委立项,水保事项审批机关为国家水利部,工期预计为24个月。

(2)根据采购单位提供的该项目可研等设计资料,提供该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需满足审查要求并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

(3)完成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时将水保监测实施方案、水保监测季报、年报、总结报告、纸质版送达水利部,监测单位在本项目水保验收时出席验收会议。并汇报水保监测情况汇报。(具体内容详见 服务需求响应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内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60日历日内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批复,根据主体工程进展情况,同步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并具有与本次采购相应的经营范围;无境外控股或投资,且相关人员的国籍和婚姻关系符合保密规定;注: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4、项目负责人要求: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承诺将全程解决本项目服务过程中的问题(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同时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连续的近一年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5、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的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6、纳税及社保: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2024年至今任意6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3.7、拟承担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服务工作的人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8、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书面承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3.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3.10、 所提供的所有证件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参与本次磋商。3.11、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06日  至 2025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50号温馨苑2号楼1单元2楼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的采购文件中光盘资料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时登记返还,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保密承诺书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辽宁局八三四处:

我方参加的(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不向无关人员透露相关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二、磋商文件以及相关技术文件等涉密文件资料专人管理、专盘存储、专室专柜存放,不擅自复制、扩散;

三、不在联接国际互联网计算机中处理或者存储敏感信息;

四、不通过电话、传真、邮政、快递和国际互联网等渠道传递涉密信息,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五、未经批准,不对合作项目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功能用途等涉密信息;

六、未经采购人审查批准,不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不将承担的涉密项目作为业绩成果宣传;

七、对可能接触秘密的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和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八、项目结束后,对相关秘密载体进行清理,不作留存;

九、我单位如中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十、不违反国家的其他保密要求。

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相关处罚。

承诺单位: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3、本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4、

现场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并登记: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 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4.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5.保密承诺书原件。

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登记资料核对,不代表其合格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资格最终以磋商小组根据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供应商须持我公司发售的磋商文件原件及保密承诺书原件自行前往采购人处(地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辽宁局八三四处,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金港路;联系人:胡先生、15134223226,李先生、13322110804)领取光盘及其他相关材料。供应商须在开标现场将光盘及其他相关材料归还至采购人,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6、

邮箱地址:guoxingczx@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哈尔滨文化宫支行         

账户名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账号:451903441210501250000814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辽宁局八三四处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金港路        

联系方式:胡先生15134223226、李先生133221108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嫩江街50号温馨苑2号楼1单元2楼            

联系方式:赵旭024-81008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旭

电 话:  024-81008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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