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铁路公安局惠州公安处电子数据取证设备竞争性磋商
2025年05月29日 13:0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州铁路公安局惠州公安处电子数据取证设备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 ||
采购单位 | 广州铁路公安局惠州公安处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29日 13:0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5年05月30日至2025年06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东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6月11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东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 ||
预算金额 | ¥2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2-2773812 | ||
采购单位 | 广州铁路公安局惠州公安处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钟主任/0752-582377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工/0752-2773812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登记表.pdf |
项目概况
广州铁路公安局惠州公安处电子数据取证设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JR2025040
项目名称:广州铁路公安局惠州公安处电子数据取证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并完成对使用单位相关人员的操作与使用培训。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其他证明材料,格式自拟);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3.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出具声明函,格式自拟)。3.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30日 至 2025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方式:现场领取或线上领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6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的参与方式: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清晰原件一式两份加盖供应商公章: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显示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
备注:
(1)本项目采用“线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
(2)线上报名的供应商请在“获取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资料盖章后的原件清晰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gdjrgl@163.com)并及时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件报名资料并检查无误后,供应商即可邮寄纸质版的报名原件资料(邮寄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收件人:吴工,电话:0752-2773812)。请供应商提前安排时间邮寄,务必保证报名资料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到达上述地址(以签收时间为准),寄出后及时将快递单号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务必保证报名资料密封完好,如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损坏或遗失等现象,供应商将自行承担风险和责任。
(3)现场报名的供应商请在“获取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资料盖章一式两份到公告规定的地点领取磋商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并检查无误后填写的“报名登记表”即报名成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铁路公安局惠州公安处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
联系方式:钟主任/0752-5823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锦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角湖路56号国鹏大厦3栋3楼
联系方式:周工/0752-2773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
电 话: 0752-277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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