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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关技术中心集中供气和中央纯水系统设计和施工一体化工程[QCC2025-0007]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09月10日 19:2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海关技术中心集中供气和中央纯水系统设计和施工一体化工程
品目

工程/安装工程/其他安装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行政区域广州市公告时间2025年09月10日 19:2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17日
每日上午: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09月22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
预算金额¥218.81249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欢(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项目联系电话28866116;28866163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采购单位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8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胡小姐 020-81102347
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朱欢(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28866116;28866163

项目概况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集中供气和中央纯水系统设计和施工一体化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C2025-0007

项目名称:广州海关技术中心集中供气和中央纯水系统设计和施工一体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8.81249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18.81249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海关技术中心集中供气和中央纯水系统设计和施工一体化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2,188,124.94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88,124.94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安装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集中供气和中央纯水系统设计和施工一体化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188,124.94 2,188,124.94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总工期要求为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部分30%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可直接参与项目投标,同时允许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与响应,作为联合体响应时,由中小企业承接的部分应不低于项目总报价的30%。参与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响应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
(1)牵头单位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符合上述比例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上述比例全部内容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联合体上述比例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联合体上述比例的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牵头单位属于中小型企业的,是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不作强制要求。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则只能与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依据全部内容的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施工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广州海关技术中心集中供气和中央纯水系统设计和施工一体化工程):(1)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1家牵头单位、2家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均须按“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供联合体各方的相关证照扫描件以及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响应承诺函》,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②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磋商小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③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依据《响应承诺函》,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要在《响应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2)①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牵头方需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工作,施工资质由负责施工部分的单位提供)。 ②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本项目设计工作为成员方,设计资质由成员方提供)。 ③响应供应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以联合体投标,由负责施工部分的单位提供)。 ④响应供应商须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全部内容,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方提供)。 ⑤响应供应商拟派出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负责施工部分的单位提供)。 ⑥响应供应商需承诺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且其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⑦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含工业管道GC2)”许可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以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 (注:1.若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响应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2.相关电子证书按规定需打印后手写本人签名的,应按照规定手写本人签名后再扫描提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0日  至 2025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

方式: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22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站(https://gzzfcg.gcycloud.cn/site/gzsaas/index.html)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如遇平台操作问题或需技术支持,可通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服务电话获取支持,试运行期间技术支持电话: 19124618279。

2、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GDCA:95105813,NETCA:020-89524338,CFCA:400-856-3882。

3、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指的是: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以及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响应承诺函》:①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③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④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要在《响应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响应承诺函》,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要在《响应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响应承诺函》,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要在《响应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响应承诺函》,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需要在《响应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83号        

联系方式:胡小姐 020-811023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            

联系方式:朱欢(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28866116;288661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欢(采购文件咨询)、何晓蕾(质疑受理)

电 话:  28866116;28866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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