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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营房零星修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年12月05日 17:1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营房零星修补服务项目
品目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天津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5日 17:1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05日至2025年12月1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10号君隆广场C座20层,搭乘左侧电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2月17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10号君隆广场C座20层,搭乘左侧电梯)
预算金额¥2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13110040157
采购单位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革新道与重光路交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022-26365813转8036
代理机构名称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10号君隆广场C座20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黄工 13110040157
附件:
附件1项目需求.docx

项目概况

2025年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营房零星修补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领取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JH-2025-GC053

项目名称:2025年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营房零星修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营房零星修补服务;具体需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或本项目预算用尽,任意一项先到合同即自动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服务由小微企业提供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的磋商价格给予20%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4.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注: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投标人须对上述声明函和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则认定投标人投标无效并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提供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不早于开标时间前3个月)。(3)供应商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4)供应商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供应商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的书面声明。2.供应商参加磋商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被授权人参加,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授权委托书(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05日  至 2025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领取

方式:(1)请将购买文件款转账至以下账户: 收款人: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开户行:天津银行辰兴路支行 账号:120110101000156074 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TJJH-2025-GC053文件款+单位名称”。 (2)文件款转账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转账记录截图、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jhgc_tj@163.com。 (3)邮件主题为:TJJH-2025-GC053报名信息。 (4)报名时间以文件款到账时间为准。 3.磋商文件的售价:人民币50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项目登记且交费购买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磋商资格。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注: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10号君隆广场C座20层,搭乘左侧电梯)

五、开启

时间:2025年12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10号君隆广场C座20层,搭乘左侧电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革新道与重光路交口        

联系方式:王老师 022-26365813转8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津惠工程管理咨询(天津)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西安道10号君隆广场C座20层            

联系方式:黄工 131100401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13110040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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