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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边境管理支队新沟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1月28日 14:2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丹东边境管理支队新沟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起重设备/电梯

采购单位丹东边境管理支队
行政区域振兴区公告时间2026年01月28日 14: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1月29日至2026年02月0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预算金额¥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克香
项目联系电话0415-2199688
采购单位丹东边境管理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于警官:0415-4144699 支队纪检监督电话: 0415-4144991转308 总站纪检监督电话: 024-86501111转7203、7208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岳克香 0415-2199688

项目概况

丹东边境管理支队新沟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SY-2026011501

项目名称:丹东边境管理支队新沟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2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丹东边境管理支队新沟边境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电梯采购项目。项目包括:电梯设备费(参数如下:

1.载重:1000KG;层/站/门:4/4/4;速度:1m/s ,电梯为有机房电梯;

2.电梯装饰要求如下:各层厅门、轿门、标准小门套、轿厢壁、呼梯面板、轿厢操作盘材质均为发纹不锈钢;轿厢采用全发纹不锈钢材质、且轿厢后壁两边发纹增加中间白镜面,轿厢三围扶手;轿厢吊顶为分体式吊顶。轿厢地面为拼花大理石。内部照明明亮,并包含轿厢停电应急照明灯;

3.电梯门为自动中分门,开门尺寸不小于0.9米×2.1米;

4.平层精度:≤±4mm;

5.噪声指标:轿内运行最大值≤53db,开关门噪声最大值≤55db,机房噪声最大值≤72db;

6.起制动加速度:最大值不超过0.8m/s;                        

7.曳引机外壳防护等级≥IP41;门电机防护等级≥IP65;

8.轿厢为具备完整的轿架上悬挂结构,具备完整的上梁、直梁、托架、斜拉杆结构;

9.门电机最大拖动能力≥250KG;

10.客户要求:轿厢尺寸根据电梯载重符合行业标准,不小于1.55米宽×1.50米深×2.4米高;

11.电梯内含五方对讲等标准功能)、安装费及运输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结合主体项目施工进度,达到安装条件后,采购人提前30日内书面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是制造商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是产品代理商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含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且所代理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9日  至 2026年02月0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箱获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二)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电子邮件方式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将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lnsy9688@163.com)并致电0415-2199688,主题写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在领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资料审查通过后,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邮箱。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边境管理支队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1号        

联系方式:于警官:0415-4144699 支队纪检监督电话: 0415-4144991转308 总站纪检监督电话: 024-86501111转7203、7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纤维南路1-2-7号)            

联系方式:岳克香 0415-2199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克香

电 话:  0415-219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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