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1月29日 21:4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 | ||
| 行政区域 | 栖霞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29日 21:4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1月30日至2026年02月0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2月10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152.59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倪斌、佟仁萍、张明立、李金楠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83370296-705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9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史博文,025-8566164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倪斌、佟仁萍、张明立、李金楠,025-83370296-705 |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2026-DLJC-C0020-B00(JSSW0108-2026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2026-2027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2.59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2.59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保障栖霞区税务局食堂正常运转,本次采购食堂各类食材及相关配送服务,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肉类、蔬菜水果类、蛋类、调制品类、水产类、米面油类、奶制品类等食材的供应、配送及售后服务等。供应商需报价格系数,采购食材按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总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成交供应商在履行合同期间若出现重大事故或失信行为,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提供明确以上事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5.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磋商(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6.本项目不得转包或者分包。7.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10.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30日 至 2026年02月0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方式: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须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否则响应无效。现场获取或与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025-83370296-705,邮箱:18351965708@163.com)获取磋商文件。请至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获取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2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也可以提供2025年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无。
2.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评审方法和标准:采用综合评分法。
4.此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93号
联系方式:史博文,025-8566164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部园)3幢6楼(6A)
联系方式:倪斌、佟仁萍、张明立、李金楠,025-83370296-7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斌、佟仁萍、张明立、李金楠
电 话: 025-83370296-705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