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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2026年04月01日 17:2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古田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古田县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古田县公告时间2026年04月01日 17: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4月02日至2026年04月09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东湖豪门1栋303开标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4月14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东湖豪门1栋303开标厅
预算金额¥86.61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459490118
采购单位古田县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古田县六一四中路15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包先生、13459490118
代理机构名称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东湖豪门1栋3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尤女士、0593-2525366

项目概况

古田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东湖豪门1栋303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gt-26-011-1

项目名称:古田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6.6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6.6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单位

所属行业

保证金

1

古田县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1.00

 866100

餐饮业

8661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2)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5)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8)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行业属于餐饮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2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者《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同等含义的相关证书。3.3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2日  至 2026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东湖豪门1栋303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进行办理。 (1)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我司办理的; (2)异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者须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彩色扫描发邮件至1844768175@qq.com邮箱,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东湖豪门1栋303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4月14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东湖豪门1栋303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报名公司名称: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合同包1

手机:              电话:      传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古田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古田县六一四中路159号        

联系方式:包先生、13459490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德市众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东湖豪门1栋303            

联系方式:尤女士、0593-2525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包先生

电 话:  1345949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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