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工会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
2026年05月14日 17:1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工会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 | ||
| 行政区域 | 丽水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14日 17:18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5月14日至2026年05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5月26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45.9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家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78-2510202 | ||
| 采购单位 | 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丽水市城北街39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先生 0578-263811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一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家成 0578-2510202 | ||
| 附件: | |||
| 附件1 | 第二章 采购需求.docx | ||
| 附件2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 ||
项目概况
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工会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鼎峰磋商[2026]108号
项目名称: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工会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5.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5.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度工会疗休养服务采购项目,参与疗休养的人员为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预计参与疗休养人数为153人(最终以实际出行人数为准)。疗休养费用3000元/人,总预算金额45.9万元,分不同批次出行,具体以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安排及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最终以实际出行人数结算,供应商需考虑由此产生的风险。
二、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年度疗休养周期结束,预计6—9月为集中出行时间。
三、服务内容
本次疗休养项目划分为3条路线,供应商需提供疗休养策划和线路安排、服务保障、费用控制等一系列相关服务。
路线1(省外):福建厦门、福州五日游;
路线2(省内):台州五日游;
路线3(市内):遂昌、松阳五日游。
四、服务要求
1.服务流程: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内部公布线路和出行方案后,因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的特殊性,出行时间、地点、人数、具体批次等由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视情况而定。组团后如出现临时退团的情形,供应商在出团3个工作日前除预定的费用(按国家规定执行)外,可无条件退团,并保证不得降低未退团职工约定的疗休养标准。出团前退团的,除国家规定与已实际发生且不可退的预定费用外,成交人须在退团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相应款项,不得扣押、拖延。
2.交通:旅游大巴车往返,旅游大巴用车为车况设施好的空调旅游车,座位按照出行人数1:1.2配备。司机五年内无不良记录,服务态度好、技术好,确保行程安全。
3.住宿:四星级及以上酒店双人标准间(酒店未评挂星的,应提供携程四钻以上网页截图)。要求住宿酒店含早餐、交通便利、环境较好、干净卫生、服务优质、使用方便安全。若单次团队中出现单男单女,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不补住房差价,由供应商安排并承担;因个人要求单住房,由需求人员自行补交住宿差价。
4.用餐:
用餐:用餐安排选择具备合法餐饮经营资质、卫生及服务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及行业管理相关规定的就餐场所。疗休养行程内早、中、晚餐原则上统一统筹安排;受线路路途、地域条件等特殊客观因素限制无法统一安排的,可结合实际行程合理调整,并在对应线路方案中据实列明自理餐次及说明。早餐自助餐(住宿含早餐);中餐餐标70元/人,晚餐餐标70元/人;用餐需兼顾大众化和地方特色。
5.保险及相关:
▲供应商应为每位参团人员购买个人旅游人身意外险(人身意外险包括意外伤害、突发性疾病、伤害医疗、突发性医疗等),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该项内容须在技术文件中做出明确承诺,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6.服务团队:项目负责人一名,具有类似疗休养项目经验,负责与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具体事宜,服务期内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要求全程选派持有国家导游资格证的优秀导游服务(具有3年工作经验、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讲解沟通、责任心强),包括交通、住宿、餐饮及地导对接并提供专业导游讲解服务(导游讲解费包含在疗休养费用中,无其他小费)。
7.其他服务要求:
7.1不得安排或主动推荐购物和另行付费项目,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出行团队成员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项目。对于行程内的景点、项目含有其他二次收费景点、项目的,投标人有义务提前告知和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
7.2如前往地出现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的因素,经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供应商协商同意后,选择相近路线出团前往。
7.3做到有问必答,对参团人员反映的情况或投诉,不回避矛盾、不推卸责任,对发生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理,将问题解决在旅途中。
7.4签订保密责任书,对与项目相关的信息,如参加疗休养人员名单和个人信息不得外泄。
7.5针对疗休养活动中可能发生的突发状况、意外情况等(如:投诉、纠纷、安全事故等),供应商须制定周密、可靠的安全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确保在各种情况下参团人员的人身及财产安全,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说明。
7.6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交通标准、住宿标准、用餐标准等)须与磋商承诺一致。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微调,需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同意。如:实际菜单因季节供应或其他特殊原因有所调整,须提前与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沟通,并按同等金额菜肴进行调换,不得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情形的,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有权终止合同。
7.7合同期内发生以下情况,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有权终止合同。①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②信用记录不良,发生法律诉讼的;③发生消费投诉,受到旅游主管部门处罚的。
7.8供应商应向每位疗休养人员发放一个背包、一顶旅行帽、一份水果等旅行物品。
每团应准备适量的旅行常备药品(包含晕车药、肠胃药、解暑药等)、口罩、额温枪、消毒液、免洗洗手液等。
五、检查要求
供应商所有工作应按内部流程要求实施,接受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或第三方的随时检查,如因质量未达到目标,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有权要求其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有权终止合同。
六、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且收到供应商出具的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按实结算,根据实际出行人数和成交单价进行结算,超出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担部分由出行人员自行承担,并在出行前自行转账给成交人。出行结束后,成交人向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具正式发票,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在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结清款项。若有发生违约金的,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大队可予以扣除后支付。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年度疗休养周期结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4日 至 2026年05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提供以下材料:(1)供应商联系单。内容包括报名项目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有效、清晰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有效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丽水市城北街399号
联系方式:朱先生 0578-2638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79号一楼
联系方式:刘家成 0578-2510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家成
电 话: 0578-2510202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