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5月15日 16:2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农畜产品批发服务,服务/商务服务/批发服务/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
| 采购单位 | 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 |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15日 16:25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5月16日至2026年05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5月26日 14: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188.04532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吴思聪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0-83548710 | ||
| 采购单位 | 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河西街道莲平南路22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严小姐,0662-761005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28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吴工,陈工,020-83548710 | ||
| 附件: | |||
| 附件1 |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人需求.pdf | ||
项目概况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4400000707537247
项目名称: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8.0453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88.0453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标的金额(元) | 所属行业 |
| 1 | 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 1.00 | 项 | 1,880,453.20 | 批发业 |
1. 本项目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1家供应商负责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及概况描述:
本项目为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2026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旨在为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春城消防救援站、莲平南路消防救援站、乡镇政府专职队的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提供新鲜、高质量的食材,并按时配送到食堂。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为消防员们获得充足的营养,保持身体健康,以便更好地履行其职责。
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或所供货物金额累计结算达到相应的采购预算时,以先到者为限,合同随即终止。)。
4. 响应供应商应对项目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项目内的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以合同实际签订时间为准,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或所供货物金额累计结算达到相应的采购预算时,以先到者为限,合同随即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3.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若供应商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若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签署盖章的《资格声明函》。3.4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与餐饮或食品相关)(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3.5 响应供应商已按供应商邀请函及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获取了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成交备选方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16日 至 2026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
方式: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www.gzebid.cn)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5月2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0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 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过程中,如遇各类问题,可按以下途径解决:
请查阅《广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响应供应商操作手册》等手册,获取路径:平台网站右上角→平台服务→左侧栏“操作手册”。
①人工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移动CA电子保函”中的微信二维码咨询。
②电话客服:拨打400-658-7878联系。
3. 广咨平台账号问题、技术故障等
①微信客服:扫描网站右下角浮窗“微信客服”,即可与平台客服实时对话,同时提供人工服务。人工客服在线时间: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非工作时间可留言,人工客服人员会在上班后尽快处理。
②智能客服:“广咨小智”24小时在线,可直接发起在线对话咨询。
③服务热线:拨打400-9030-870,每日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阳春市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春市河西街道莲平南路222号
联系方式:严小姐,0662-7610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9楼928
联系方式:吴工,陈工,020-83548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思聪
电 话: 020-83548710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