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屯市消防救援大队伊犁西路消防救援站执勤楼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6年05月31日 22:3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奎屯市消防救援大队伊犁西路消防救援站执勤楼改造项目 |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 采购单位 | 新疆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支队奎屯市大队 | ||
| 行政区域 | 奎屯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31日 22:3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6月01日至2026年06月05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蜀东大厦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6月11日 16: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蜀东大厦 | ||
| 预算金额 | ¥61.983667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97934822 | ||
| 采购单位 | 新疆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支队奎屯市大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奎屯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女士1399970275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启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伊宁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工 18997934822 | ||
项目概况
奎屯市消防救援大队伊犁西路消防救援站执勤楼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蜀东大厦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1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QZ-2026-043
项目名称:奎屯市消防救援大队伊犁西路消防救援站执勤楼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1.983667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1.98366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建设规模:执勤楼室内装修及给排水、电气线路改造等及附属设施。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请根据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 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装饰装修或其他相关范围;(3)投标人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中均未被列入诚信数据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参与此次采购活动过程中,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有股东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被依法举报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单位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1日 至 2026年06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蜀东大厦
方式:线下提交报名资料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1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蜀东大厦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11日 16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伊宁市经济合作区蜀东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须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支队奎屯市大队
地址:奎屯市
联系方式:陈女士139997027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启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
联系方式:张工 18997934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 1899793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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