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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煤基固废生态修复材料转化装置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6年06月24日 14:5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安大学煤基固废生态修复材料转化装置项目
品目

货物/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其他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采购单位长安大学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6年06月24日 14:5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6月24日至2026年07月0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2区3楼采购办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7月06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2区3楼采购办开标室
预算金额¥19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军、王伟、徐怀珍
项目联系电话15956965867/13109520053/13955105927
采购单位长安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韩老师029-82334618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中路40号英发金融中心大厦1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志军、王伟、徐怀珍 15956965867/13109520053/13955105927

项目概况

长安大学煤基固废生态修复材料转化装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与测绘路交叉口英发金融中心大厦13层1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B2026200H/ZF2026-SX-0617

项目名称:长安大学煤基固废生态修复材料转化装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智能营养化调节水箱、工程菌选择性筛选机、生物电化学反应机、电吸附颗粒污泥反应机、同步高频共振净化机共5台主体工艺设备,设备用于搭建40吨/天煤基固废生态修复材料转化装置。具体见磋商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交货,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并通过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所属行业:工业。仅限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条件的中小企业参与,供应商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资质要求:/3.2业绩要求:/3.3信誉要求: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为准);(2)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3)被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4)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为准);(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为准)。(6)包括但不限于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 万元以上,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标准高于 200 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3.4其他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24日  至 2026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与测绘路交叉口英发金融中心大厦13层1301室

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上述时间内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双面、被委托人身份证双面)到现场领取采购文件;或将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扫描件编辑成一个 PDF发送至邮箱31310572@qq.com,邮箱标题请以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确认无误后通过邮件告知付款账号并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截止以后发送的资料视为无效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2区3楼采购办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0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安大学南校区北院主楼2区3楼采购办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安大学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
2.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5)《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7)《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安大学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中段        

联系方式:韩老师029-82334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雁塔中路40号英发金融中心大厦1301室            

联系方式:李志军、王伟、徐怀珍 15956965867/13109520053/13955105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志军、王伟、徐怀珍

电 话:  15956965867/13109520053/1395510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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