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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6年社保费系统功能优化运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7月16日 16:1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6年社保费系统功能优化运维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软件运维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行政区域南京市公告时间2026年07月16日 16:1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7月16日至2026年07月2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6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7月27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6室
预算金额¥44.8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海涛、张琪瑶
项目联系电话025-82281971、025-82281961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 30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章老师(商务):025-58528645;昝老师(技术):025-58528884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2楼12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金海涛、张琪瑶;025-82281971、025-82281961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6年社保费系统功能优化运维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2楼1208室(https://www.jstcc.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3200002026043FZ1113A1(JSTCC26003105133)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2026年社保费系统功能优化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8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4.8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响应金税三期社保费标准版系统线上渠道端使用群体的诉求,需对电子税务局APP、微信支付宝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等渠道职工个人缴费记录查询功能接口进行优化运维;根据目前电子税务局APP中退费申请功能现状,按照自然人退费业务梳理情况,需对电子税务局APP端自然人退费申请功能接口进行优化运维;按照江苏省灵活参保“一件事”工作要求,社保费申报功能要在政务服务网、苏服办APP等渠道以接口形式实现,为响应灵活参保“一件事”集成办理,需优化2个接口以保障业务正常办理,接口为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确认方式获取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信息交互。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均无效。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无效。7.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16日  至 2026年07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2楼1208室(https://www.jstcc.cn/)

方式:1.文件提供方式:纸质文件 2.支付方式: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官网(www.jstcc.cn)“供应商注册”入口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通过“供应商登录”入口进入“JSTCC江苏招标电子交易平台”,进入“搜索项目”栏目,在搜索框中输入本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点击对应的项目进行“关注”,关注完成后进入“我的项目”栏目,选择本项目并支付费用,支付完成后电子发票可自行在平台下载。 3.支付完成后,纸质文件可通过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现场领取的请至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2楼)1208室领取;需邮寄送达的请将公司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邮寄地址发送至邮箱:jht@jstcc.cn。为方便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可在“我的项目”栏目中下载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仅为方便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所用,如纸质文件与电子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6楼16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

2.本项目预算金额包含招标代理费用。

3.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

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成交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适用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78%向成交单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每个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不少于4500元,此项费用不单独开列而应计入响应报价。

4.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提供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注册会计师签章的复印件);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也可以提供2025年7月(含)至响应截止当日任一月份的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应当至少包含前三张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2025年07月(含)至响应截止当日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依法缴纳税收材料是指: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社会保障资金:2025年07月(含)至响应截止当日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社会保障资金材料是指: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出具的缴纳社保的凭证),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则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无。

5.第4.(6)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 30 号        

联系方式:章老师(商务):025-58528645;昝老师(技术):025-585288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2楼1208室            

联系方式:金海涛、张琪瑶;025-82281971、025-822819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海涛、张琪瑶

电 话:  025-82281971、025-82281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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