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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6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7月17日 15:1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6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葫芦岛市公告时间2026年07月17日 15:1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7月20日至2026年07月24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五厂南山佳园5-5B门市)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8月0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五厂南山佳园5-5B门市)
预算金额¥91.43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飞、徐帅、刘佳昕
项目联系电话18304222188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7-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安升 0429-3095511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飞、徐帅、刘佳昕 18304222188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6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五厂南山佳园5-5B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JHLD-2026-CG0520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2026年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1.43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1.43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食堂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向采购人提供食蔬菜、豆制品类;猪、牛、羊等禽类;禽蛋及奶类;海产品类;米、面、油、杂粮类;水果、饮用水等快消类;调料、干菜、咸菜类等产品的采购与配送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属于中小微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0日  至 2026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五厂南山佳园5-5B门市)

方式:现场获取或通过邮件形式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五厂南山佳园5-5B门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五厂南山佳园5-5B门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要求、需求规定为准。

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招标,最高限价为折扣率100%。

(3)合同履约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一线执勤用房(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7-2号)

(4)本项目评审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5)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的规定。

(6)本项目(是/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否。

(7)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8)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递交一份响应文件。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11)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12)各潜在供应商可通过现场或电子邮件两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A、现场方式:供应商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五厂南山佳园5-5B门市)领取。

B、邮箱方式:需将邮件主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并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严格按照这个填写主题,确保手机号能够联系到相关负责人,否则因手机号错误联系不到相关人员所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自行按照汇款信息进行汇款,并将购买凭证作为附件发送至电子邮箱liaoningjinjianhld@163.com ,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发放采购文件电子版。

汇款账号户名: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保工支行;

账 号:2100 1404 0010 5908 1299

(13)监督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纪委

联系电话:024-86501111-7203、7208

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电话:0429-312531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葫芦岛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7-2号        

联系方式:刘安升 0429-3095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            

联系方式:王飞、徐帅、刘佳昕 183042221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飞、徐帅、刘佳昕

电 话:  18304222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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