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老食堂二层)竞争性磋商
2026年07月23日 16:3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老食堂二层) | ||
| 品目 | 工程/装修工程 | ||
| 采购单位 | 新华通讯社机关管理服务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3日 16:3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23日至2026年07月30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华业国际中心A319第三会议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8月05日 14: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北京市朝阳区华业国际中心A319第三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114.94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老师、李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63074630、13520116590 | ||
| 采购单位 | 新华通讯社机关管理服务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老师、李老师 010-63074630、1352011659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概况
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老食堂二层)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朝阳区华业国际中心A31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装修改造项目(老食堂二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9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4.16228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老食堂二层室内原装饰装修部分拆除(消防系统保持不变),平面布局调整和重新装修,电气、暖通空调局部改造,改造面积1246.65平米。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85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不再进行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承诺在确定成交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供应商应为中央国家机关2021—2022年工程施工集中采购项目定点采购企业名录中的定点企业;(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3日 至 2026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华业国际中心A319
方式:凡有意参加项目的供应商,持法人代表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登记备案并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华业国际中心A319第三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0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华业国际中心A319第三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微企业的产品不给予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上发布,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华通讯社机关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
联系方式:张老师、李老师 010-63074630、1352011659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李老师
电 话: 010-63074630、13520116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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