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邮局海关有害生物数字标本存储展示设备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7月28日 11:4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邮局海关有害生物数字标本存储展示设备 |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其他信息化设备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邮局海关 |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28日 11:4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29日至2026年08月0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228号企业广场1910-1912室(会议室安排详见大屏幕)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8月11日 13: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228号企业广场1910-1912室(会议室安排详见大屏幕) | ||
| 预算金额 | ¥34.1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潘英韬、余然然、汤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62126795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邮局海关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武定路45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徐老师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中利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228号企业广场1910-191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潘英韬、余然然、汤娜 021-62126795 | ||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邮局海关有害生物数字标本存储展示设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228号企业广场1910-19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利威-20260350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邮局海关有害生物数字标本存储展示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1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1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一套有害生物数字标本存储展示设备。(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使用等全部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9日 至 2026年08月04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228号企业广场1910-1912室
方式:有意向的响应人请于上述获取日期范围内委派授权代表持如下资料获取文件:1.法定代表人直接领取磋商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委托授权人领取磋商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现场获取:获取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228号企业广场1910-1912室;(2)线上获取:响应人发送电子邮件:邮件主题列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为A4纸幅面加盖企业鲜章的报名材料,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线上获取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以邮件形式回复,接收报名资料邮箱:yuranran@zlwsh.com。
售价:¥8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228号企业广场1910-1912室(会议室安排详见大屏幕)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1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228号企业广场1910-1912室(会议室安排详见大屏幕)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2、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信息: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是,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邮局海关
地址:上海市武定路458号
联系方式:徐老师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利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228号企业广场1910-1912室
联系方式:潘英韬、余然然、汤娜 021-621267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英韬、余然然、汤娜
电 话: 021-62126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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