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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6年08月18日 18: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6年08月18日 18: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8月25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3号夏都青藏大厦12楼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8月31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3号夏都青藏大厦12楼开标室)
预算金额¥1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971-4398570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
采购单位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老师 0971-6126204
代理机构名称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3号夏都青藏大厦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何女士 0971-4398570
附件:
附件10818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docx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3号夏都青藏大厦12楼120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国宏竞磋(服务)2026-012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机关职工食堂服务外包项目将于2026年9月30日到期,为确保省分行机关食堂正常运转,做好用餐保障服务,拟开展省分行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采购工作。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一采三年,在预算充足且供应商履约良好的情况下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年度预算无法保障时,合同自动终止,不予续签。第一年服务期限为2026年10月1日-2027年9月30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如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所属期为2025年1月至2026年6月期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②提供2025年1月至2026年6月期间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注: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料,则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近20日内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投标人出具声明函和查询截图)。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核查

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投标人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同时投标人应当对其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真实性负责。

(4)与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不允许合同分包和转包。(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6)在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过往采购活动中存在捏造采购文件、围标、串标既定事实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无须提供证明材料)。

        (7)供应商资质: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9日  至 2026年08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3号夏都青藏大厦12楼1207室)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3号夏都青藏大厦12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3号夏都青藏大厦1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磋商文件中技术和商务相应要求为准。

      2、磋商内容如有变动,以磋商文件及澄清文件为准。

      3、本项目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4、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公司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为复印件,且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银行青海省分行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3号        

联系方式:马老师 0971-61262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省国宏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43号夏都青藏大厦12楼            

联系方式:何女士 0971-43985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女士

电 话:  0971-4398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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