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信息化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02日 15:2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信息化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2日 15:25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09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开标室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9月15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评标室 | ||
| 预算金额 | ¥29.8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助理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86501111-7117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助理,024-86501111-711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55-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权,024-82903799 | ||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信息化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gh-2026013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信息化设备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信息化设备维修服务,数量约1000台,包括但不仅限于:电脑、打印机、复印机、路由器、交换机、服务器、防火墙、视频监控、柴油发电机、机房消防、机房精密空调、LED大屏等的维修及技术咨询,设备品牌主要有:华为、新华三、联想、惠普、戴尔、IBM、天融信、深信服、海康威视、雅克斯、威尔信、艾默生、英维克等维修及技术咨询服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采取“一年一签”的方式执行,最多可续签两次。实行分期考核、分期续签机制,每年合同期满前,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履约考核。在考核合格且下一年度预算有保障的前提下,方可按原合同条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供应商考核不合格或下一年度预算未获批复及调整的其他原因,采购人有权不予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按规定完成工作交接与资料移交。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2日 至 2026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
方式:请携带(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购买文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或所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ghzb_ghzb@163.com购买采购文件。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必须有效、清晰并加盖公章,资料合格方可获取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339号银基发展大厦七层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元):298,000.00
最高限价(%):下浮0%
2、(1)项目性质:中央财政资金,非政府采购项目,按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执行。
(2)本项目的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以本采购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要求、需求规定为准。
(3)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4)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5)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只能递交一份响应文件。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8)收款信息:
开户名: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沈阳轻轨支行
账 号:2105 0139 4301 0000 0015
(9)监督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纪委
电话:024-86501111-7203、7208
(10)代理机构电子邮箱:ghzb_ghzb@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
联系方式:刘助理,024-86501111-7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国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创新路155-3号
联系方式:刘权,024-82903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助理
电 话: 024-86501111-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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