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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2026年安全防范—喷淋及消防用电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14日 17:3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2026年安全防范—喷淋及消防用电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采购单位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4日 17:37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14日至2026年09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24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73.93246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龙
项目联系电话64436109
采购单位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街道樱花园西街7号院-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马龙,64436109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2026年安全防范—喷淋及消防用电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街道樱花园西街7号院-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2026年安全防范—喷淋及消防用电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93246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3.93246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项目最高限价

(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2026年安全防范—喷淋及消防用电改造项目

73.932466

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2026年安全防范—喷淋及消防用电改造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0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7年1月13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提供的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_____/______。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日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且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且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B本。(5)中央国家机关2021—2022年工程施工定点采购供应商名录中的定点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4日  至 2026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街道樱花园西街7号院-4号

方式:1)现场领取。凡有意参加者,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登记备案并获取磋商文件。 2)线上获取。将法定代表人授权文件和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bangongshi@ncmhc.org.cn ),待采购机构确认后发送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4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2.本项目递交文件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磋商。

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街街道樱花园西街7号院-4号        

联系方式:马龙,64436109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龙

电 话:  6443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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