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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消防救援大队停车棚及白改黑等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6年09月15日 11:2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霞浦县消防救援大队停车棚及白改黑等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采购单位霞浦县消防救援大队
行政区域霞浦县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5日 11:2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16日至2026年09月21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29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预算金额¥78.1848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秋燕、倪丽洁、李振珍、熊绍斌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71077
采购单位霞浦县消防救援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霞浦县松港街道六一七路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13385055775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江秋燕、倪丽洁、李振珍、熊绍斌、0593-2971077
附件:
附件1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霞浦县消防救援大队停车棚及白改黑等改造项目.docx

项目概况

霞浦县消防救援大队停车棚及白改黑等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6-NDCG011

项目名称:霞浦县消防救援大队停车棚及白改黑等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1848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1848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781848.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781848.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霞浦县消防救援大队停车棚及白改黑等改造项目

1.00

781848.00

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 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他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1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及等级: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有效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身份证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布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供应商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聘用企业为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6日  至 2026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方式:报名期限内,供应商选择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办理报名手续:1.现场报名:将《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递交至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2.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报名费转账凭证及《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填写清楚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指定邮箱(648756992@qq.com),并联系项目经办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2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霞浦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福建省霞浦县松港街道六一七路7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133850557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联系方式:江秋燕、倪丽洁、李振珍、熊绍斌、0593-2971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秋燕、倪丽洁、李振珍、熊绍斌

电 话:  0593-2971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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