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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上网行为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公告

2024年10月21日 11:2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上网行为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公告
品目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信息安全设备/网上行为管理设备

采购单位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4年10月21日 11:26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1:25
预算金额¥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85193533
采购单位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荷华明城C座15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万女士 曹先生 010-85193501 010-85193502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上网行为管理系统采购需求.do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上网行为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上网行为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WL20241011H1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裴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8519353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荷华明城C座15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万女士 曹先生 010-85193501 010-85193502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L20241011H131

2.项目名称:2024年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上网行为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比价

4.预算金额:人民币10万元

5.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货,交货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维保服务期6年。

7.项目实施地点:北京,甲方指定地点。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50%,剩余款项合同验收完成后一次性支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4号)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的资格和信用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

3.其他要求:

(1)供应商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此公告发布次日起七个工作日。

方式:本网站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方式:快递

2.递交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荷华明城C座15层

3.收件人:万女士  曹先生(均可)

4.电话:010-85193501  010-85193502   

5.递交截止时间:自此公告发布次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最后一个工作日下午4:30(北京时间)截止。快递签收时间超出递交截止时间的,以快递寄出时间为准。

6.其他要求:

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统一封装在一个信封中,在该信封外侧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内附文件名称及数量等信息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逾期送达或送达的报价文件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电子文件等其他形式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次日起七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南大街7号荷华明城C座15层

联系人:万女士  曹先生(均可)

联系方式:010-85193501  010-85193502

2.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裴女士

联系方式:010-85193533

 

二、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1日 11:25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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