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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衡阳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控室视频监控系统运行项目合同公告

2025年10月10日 19:3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控室视频监控系统运行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采购单位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蒸湘区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9:3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强
项目联系电话13575288895
采购单位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芙蓉路 17 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强13575288895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衡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32号中南轮胎大厦一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俊杰、吴志成18574722586/0734-2812159
附件:
附件1合同.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HNHZ-2025-C023

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控室视频监控系统运行项目

二、项目废标/流标的原因

/

三、其他补充事宜

衡阳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控室视频监控系统运行项目合同

 

甲方: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芙蓉路17号

乙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蒸湘北路218号

项目名称:衡阳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控室视频监控系统运行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HNHZ-2025-C0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作:

一、合作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智慧消防建设,提升全市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火灾预警与处置能力,根据关于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的要求,市消防救援支队委托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统一在全市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控制室安装监控摄像头,并不定期开展消控室值班情况远程抽查。

服务内容及费用;

2.1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天翼云眼监控平台”服务。

序 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金额

1

 

衡阳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控室视频监控系统运行项目

 

详见采购

需求

1 年

189800元

 

2.2交货时间:乙方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25日内(自协议签订次日起算)完成全部设备(231台摄像头及配套系统)的安装调试,确保可以顺利运行,同时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及《验收资料清单》经验收合格,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延缓付款。

2.3付款方式:经到货、安装、验收合格、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小写:189800元,大写:壹拾捌万玖仟捌佰元整)。

2.4交货地点: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采购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1本次天翼云眼平台优惠措施仅限于 [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提供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3.2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应的组织机构开户信息及“网格管理”服务模块相关的信息。

3.3如乙方为了改善网络通讯质量,而对网络设备采取扩容、调整、升级等措施,由此引起甲方的服务中断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甲方并提供应急监控方案。

3.4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为甲方提供信息终端的三包维修服务。由于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国家政策法规变动等)导致甲方的服务中断而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3.5甲方负责为公共点位供电,将220V交流电引入至乙方安装的信息箱。

3.6乙方应当保证“天翼云眼监控平台”正常运行,提供7x24小时的故障服务受理。对重大故障提供7x24小时的现场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x8小时的现场支援。在发现故障或者接到甲方申报故障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响应进行维护、修理,在故障发生后5个工作内解决故障问题,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若乙方未按上述时限修复故障,每逾期1日按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计算滞纳金;逾期超过1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金额30%支付违约金及其他合理开支、成本。

四、 保密责任

4.1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或者披露因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而得知的与对方业务有关的资料和信息,法律、法规、规章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2本保密条款在服务期内及服务终止后[三]年之内持续有效。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完全履行本合同下的任何一项条款均视为违约。任何一方在收到对方具体说明违约情况的书面通知后,如确认违约行为存在,则应在15日内对违约行为予以纠正并书面通知对方;如认为违约行为不存在,一方应书面通知对方。

2、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此产生的律师费、交通费、保函费等合理开支;

3、本协议首部所列地址、电话通讯方式如有改变,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仍以变更前的地址为有效的送达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含法律文书送达不能的视为默认送达到位,邮件被退还之日视为已经送达到位,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自行变更人承担。

争议解决

6.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6.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7.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服务有效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起至1年后止(若乙方未按时完成安装验收,服务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顺延)。后续如还有新增点位,甲方可以按照此合同测算点位单价选择继续新增点位,若新增点位的设备参数或服务标准调整,单价由双方书面确认后执行,按实收取费用,其他权利义务也按照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7.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签订地点:湖南省衡阳市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芙蓉路 17 号        

联系方式:张强135752888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衡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蒸湘区衡州大道32号中南轮胎大厦一楼            

联系方式:王俊杰、吴志成18574722586/0734-28121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强

电 话:  1357528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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