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中央公告 » 其他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地方财政装备购置项目采购需求征集意见公告

2025年11月05日 14:4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地方财政装备购置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行政区域内蒙古自治区公告时间2025年11月05日 14:45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瑞、韩媛
项目联系电话18686068111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吕助理18548100432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乾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东二环与海东路交汇处北绿地智海大厦A4座13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瑞、韩媛18686068111
附件:
附件1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地方财政装备购置项目采购需求.docx
附件2附件2: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地方财政装备购置项目采购需求反馈意见表.docx
附件3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地方财政装备购置项目采购需求征集意见公告.docx
附件4综合救援装备分包计划表.xlsx

  内蒙古乾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地方财政装备购置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地方财政装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乾QR2025CGXQZX07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瑞、韩媛

项目联系电话:186860681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吕助理185481004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内蒙古乾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瑞、韩媛18686068111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东二环与海东路交汇处北绿地智海大厦A4座1304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地方财政装备购置项目拟开展正式采购工作,现将采购项目涉及的技术、商务等内容面向社会公开,现将采购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商务等内容面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合理化建议。

一、征集意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项目预算、供货周期、采购需求的技术指标、服务条款等内容的合理性、公正性。采购需求主要征求意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有无描述错误、有无歧视或排他性、有无限制性等情况。

二、征集时间、方式

(一)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2日结束,资料递交时间以电子邮箱收到资料的时间为准。

(二)电子版材料递交方式:接收邮箱地址为nmgqrxg@163.com,邮件名称为“供应商名称(或专家姓名)+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地方财政装备购置项目采购需求意见反馈”

(三)电话咨询方式:周一至周日,9:00-12:00、14:30-17:00。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吕助理,18548100432;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瑞、韩媛18686068111。

三、相关要求

(一)资料内容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地方财政装备购置项目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地方财政装备购置项目采购需求反馈意见表》(格式详见附件2),请各潜在供应商(厂家)或专家严格按照采购需求内容和对应装备名称进行填写,未参与的产品可自行删除。

(二)递交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地方财政装备购置项目采购需求反馈意见表》(格式详见附件2),提供1个盖章扫描的PDF格式文档和1个可编辑的文档(Word或Excel格式,内容应与PDF文档完全一致)。

四、相关说明

1.本次征集活动仅为采购单位编制招标(采购)文件使用,非资格预审。投递人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

2.采购单位有权针对征集内容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供应商进行询问,供应商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采购单位的问题。

3.无论采购单位是否采用,供应商应保证所递交的资料,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供应商对所投递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本次征集工作仅作为采购活动前开展的采购需求公正性、合规性征求意见,为采购单位进一步完善本项目采购需求提供参考,不代表项目采购结果。

5.对所有自愿递交采购需求征集资料的供应商,采购单位不向各供应商收取任何费用,也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和奖励,一切费用均由投递人自行承担。

6.发布征集公告的媒介:本项目采购需求征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征集单位不予承担责任。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