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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船艇建造项目采购需求意见征集的公告

2026年02月11日 16:0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船艇建造项目采购需求意见征集的公告
品目

货物/设备/水上交通运输设备/水面工作船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行政区域哈尔滨市公告时间2026年02月11日 16:03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警官、宋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451-58786825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0451-587868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警官、宋警官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附件:
附件1附件1 执法船艇建造采购需求.doc
附件2附件2《关于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船艇建造项目采购需求的修改建议》.wps
附件3附件3 五个船型总布置图.zi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船艇建造项目采购需求意见征集的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船艇建造项目采购需求意见征集的公告

项目编号:2025ZJ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警官、宋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451-587868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0451-587868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警官、宋警官

 

 

一、采购项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家移民管理机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船艇建造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进行意见征集,欢迎各厂家及供应商给予相关采购需求意见建议及相关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船艇建造采购项目

(二)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三)采购需求的修改意见(详见附件2)

二、调研资格条件

(一)厂家及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项目活动。

三、厂家及供应商需提供的材料

(一)厂家及供应商简介;

(二)厂家及供应商执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厂家及供应商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前任意一次信用记录查询的网页截图;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五)《黑龙江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执法船艇建造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的修改意见》(详见附件2格式),加盖公章;

(六)根据调研项目需求,厂家及供应商附上相关资料;

(七)征集表及相关资料需按清单中“组别”分类,分别装订成册。

四、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用于黑龙江、乌苏里江中俄界江水域的常态化执法任务,具备巡逻执法、打击走私偷渡、制止越界捕捞及执行水上搜救任务。

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目标:补齐近岸水域执勤装备短板,提升快速反应、现场管控与综合执法能力,实现对重点水域、关键通道的常态化巡逻防控与高效应急处置,保障水上执法勤务高效开展,筑牢水域安全防线。

五、意见征集的说明

(一)本次采购需求的意见征集将根据各厂家及供应商提供的性能、规格、品质的修改建议等作为项目采购前的参考使用,无任何针对性、指定性、歧视性。

(二)本次意见征集并非正式采购行为,各厂家及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仅有助于征集单位对该项目采购需求的认知,仅作为修改采购需求的参考。征集单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采购内控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进行采购程序。投递人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

(三)该项目具体采购时间以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为准。

六、市场调研资料征集时间及递交地点

(一)征集时间:2026年2月12日8:00~2026年2月27日9:00前;投递的资料文件需在征集时间内送达,逾期不再接受。

(二)递交方式:

1、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三份,密封提交。密封文件袋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投递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投递时间。现场递交或邮寄均可。

2、电子版文件发送至邮箱:bfcgzx@163.com。

(三)递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32号。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七、特殊说明

(一)各厂家及供应商须对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恶意串通、恶意竞争或其它虚假违规行为,一经查证取消资格,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

(二)无论修改意见是否采用,各厂家及供应商应保证所递交的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各厂家及供应商给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对所有自愿递交意见征集资料的投递人,征集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一切费用均由投递人自行承担。

(三)征集单位有权针对技术参数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投递人提供的技术负责人进行询问,投递人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征集单位的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拒绝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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