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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一五六处XX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征集

2026年03月18日 18:5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一五六处XX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品目

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一五六处
行政区域广水市公告时间2026年03月18日 18:53
开标时间2026年03月30日 12:00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晨
项目联系电话15827350786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一五六处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广水市武胜关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万晨,15827350786
代理机构名称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B座6-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毕启明、吴悦、李鑫、韩鲲鹏,17386163091
附件:
附件1全过程造价征集筛选标准.docx

  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一五六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一五六处XX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一五六处XX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晨

项目联系电话:158273507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一五六处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广水市武胜关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万晨,1582735078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毕启明、吴悦、李鑫、韩鲲鹏,17386163091

代理机构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B座6-10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1.征集条件

本项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一五六处XX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主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一五六处 ,建设资金来自全额国家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征集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一五六处项目已具备征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征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湖北省广水市武胜关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建(构)筑物、油工艺改造、消防及给排水工程改造、电气系统改造、自控系统改造、安防系统改造及信息化建设等。

2.3 本次征集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已落实 。

2.4 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详细复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结算审核等。

(1)详细复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对编制完成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进行详细复核。

(2)施工招标阶段:预算控制价建议;清标(不平衡报价审查);与招标人沟通提请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优化,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施工招标文件中有关结算条款的拟订或建议。

(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配合征集人的工程计量(含实施过程中与造价管理有关的现场收方)和合同价款审核,材料、设备询价与核价,工程变更的经济分析,工程变更、工程索赔和工程签证审核,专业分包造价控制(若有),工程造价动态管理,提供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咨询;

(4)竣工阶段:本项目所有施工合同的进度款及竣工结算审核并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对上级单位竣工结算复核的配合,以及其他本项目内与工程造价相关的咨询事宜。

(5)造价咨询单位在施工阶段需组建符合项目实施要求的团队,其中在施工现场工作的派驻代表不得少于2人(分别为土建和安装专业),并接受项目单位的考勤管理。

2.5 服务期:

(1)对工程量清单及组价复核审核时间:自建设单位提供工程量清单及组价10日内。

(2)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自咨询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并配合结算复核,移交全部资料至征集人为止。

3.参与征集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征集要求参与征集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2 本次征集要求参与征集人应具有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的法人,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者直接投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7)拟承担项目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发生泄密案件,具有从事涉密业务的专业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8)具备保密办公的基本设施条件,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10)保密法律法规和国家保密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承诺加盖公章)

3.1.3 财务要求:提供近 3 年(2022年至2024年)或成立至今(公司成立不足 3 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要求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3.1.4 在征集、邀标与合同签订前,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3)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没有发生重大造价咨询服务质量问题;

(5)最近三年(按征集截止时间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参与征集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1.5 本次征集要求参与征集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征集申请人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最多提供5个类似业绩,优先提供大额合同)。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承接过建安工程造价300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或跟踪审计。

注:①参与征集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满足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

②参与征集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官方网站的中标公示截图(若不能提供中标公示截图,则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

3.1.6 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为参与征集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土建或安装),同时具有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征集申请人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征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承接过建安工程造价  3000  万元及以上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含施工阶段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或跟踪审计。

注:①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满足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

②参与征集人投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官方网站的中标公示截图(若不能提供中标公示截图,则需提供发票复印件)。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人员姓名和职务信息的或需对项目情况做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

③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执业证、职称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1.7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土建专业负责人: 1 人。

为参与征集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土建),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安装专业负责人: 1

为参与征集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安装),同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参与征集人须提供拟派人员有效的注册执业证、职称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1.8 参与征集人还应在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9 所提供的所有证件材料须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须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材料证明。

证明材料(如有):变更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二、开标时间:2026年03月30日 12: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4.其他

4.1征集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征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4.2上述资料作为评定依据,征集人将通过综合评定后,择优选取不少于7家供应商进入后续邀请招标环节。供应商需对递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若提供虚假资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且不得进入后续邀请招标环节。

4.3申请文件递交

4.3.1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30日12:00(北京时间)。

4.3.2 申请文件的具体要求:

(1)数量要求:word版本和PDF版各1份,并将申请文件命名为“XX单位-156造价申请文件”。

(2)本项目征集无开标程序,申请人发送征集报名电子资料至指定邮箱biqiming3091@csadi.cn,发送邮件时预留委托代理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3)未在截止时间点发送报名资料的,将予以拒收。

4.4 征集方式

(1)本项目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选取不少于7家造价单位进入后续邀请招标环节。筛选标准详见附件。

(2)征集接收报名文件不代表接受被征集者参与此次项目的后续服务、实施等工作,且征集者对本次活动不作任何说明。

4.5 意见及反馈

对采购需求提出相关意见(需说明理由)应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在公示期内将相关意见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人,同时还须将反馈意见的电子文档(word版本)发送至公告指定的电子邮箱(1075755424@qq.com),邮件主题注明“(公司名称)关于(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湖北局一五六处XX项目拟邀请全过程造价咨询单位)公开征集反馈意见”,邮件内容应包括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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