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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八处某项目施工总承包拟邀请单位征集公告

2026年04月30日 13:4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八处某项目施工总承包拟邀请单位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其他房屋施工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八处
行政区域东丽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3:42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9日 17:00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24835522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八处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022-24835522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蔡朋、王工,022-25295859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八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八处某项目施工总承包拟邀请单位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八处某项目施工总承包拟邀请单位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2-2483552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八处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022-2483552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朋、王工,022-25295859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八处某项目施工总承包拟邀请单位征集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全额国家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八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八处某项目施工总承包拟邀请单位征集,包括新建库房,库房维修;配套设施维修改造等。具体内容以上级批复及后续招标文件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八处某项目施工总承包拟邀请投标单位征集。

本次征集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9000万元(以上级批复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八处某项目施工总承包拟邀请单位征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征集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注册并依法成立三年以上的独立法人,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并具有与本次征集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承诺);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提交加盖公章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加盖公章的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

④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承诺书)。

(2)涉密工程管理要求(均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②无违法犯罪记录,近1年内未发生泄密案件;

③拟承担涉密工程施工工作的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④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⑤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⑥具有从事涉密业务的专业能力;

⑦保密法律法规和国家保密规定要求的其他条件。

(3)业绩要求:申请人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1个施工合同额大于5000万元或建筑面积≥1万㎡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竣工验收资料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项目详细查询路径及截图。业绩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且须含业主联系人和联系人电话)。

(4)财务要求

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3年(2023至2025年度或2022至2024年度)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报告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要求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及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说明。

(5)信誉要求

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a.投标人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的公共信息信用报告)。

b.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该平台关联的各项目所在地省级一体化平台上登记的不良行为记录共计三条以上的(含三条,不重复计列)(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②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最近三年(按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发生重大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因重大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④最近三年(按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事项均须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6)人员要求

①正项目经理1名

a.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b.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d.现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提供承诺书);

e.正项目经理在2021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②副项目经理1名

a.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b.拟派的副项目经理在2021年1月1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之日(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

③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证书,等级不限,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

④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⑤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及以上证书,并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说明:a.类似项目指:独立完成施工建筑面积超过(含)1万平方米或工程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施工业绩。

b.业绩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竣工验收资料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体现其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网页截图。业绩时间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且须含业主联系人和联系人电话)。

c.以上人员均应为本单位职工,有投标资格,且无在施工程记录,由投标单位任命(提供任命书);正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任命,中标后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兼(提供承诺书)。

d.须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期限须包含2025年4月至2026年4月。

(7)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若为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为其缴纳的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8)投标人须提供完整的股权穿透图,清晰展示其自身及所有上级单位的股权结构关系,直至最终控制方(如自然人、国有独资企业或无上级单位的主体)。所有股权信息均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截取相关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2.其他要求承诺

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书,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格式自拟:

①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征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征集。一经发现,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

②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如投标人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案件情况,需承诺采取措施确保建设资金安全(如有,则需另提供承诺书)。

③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征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承诺书。

④承诺正项目经理全程解决本项目过程中的问题。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4月30日08时30分到2026年5月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为征集单位,详见递交方式。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9日17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版递交至现场,且需将电子版同时递交至邮箱。如二者存在差异,以纸质版为准。

(1)现场递交。征集根据资格审查内容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现场。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80号天大科技园B2座

联系人:王丽梅    联系电话:022-25295859

(2)电子邮件方式要求:将纸质版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电子版(整体彩色扫描一个PDF 版文件)发送至邮箱:gjcbnl838@163.com(其中“l”为L英文字母小写,邮件主题为:单位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八处某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5月9日17时00分。

开标地点:不组织。

(六)、其他

(1)征集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征集,一经发现,有权取消供应商资格。

(2)征集人接收资料并不表示接收供应商参与本次项目后续招标工作,且征集人根据征集情况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征集考察审核,对未进行后续招标邀请的供应商征集人有权不予解释。

(3)本次供应商征集的相关情况及最终结果不予公开。

 

二、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9日 17: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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