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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拟邀监理单位征集公告

2026年04月30日 15:2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拟邀监理单位征集
品目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
行政区域滨海新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5:28
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9日 10:00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13132276371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海滨大道(天津港保税区)35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魏先生022-59823611
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工13132276371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拟邀监理单位征集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拟邀监理单位征集

项目编号:A2024-09-171-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1313227637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海滨大道(天津港保税区)35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魏先生022-598236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13132276371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拟邀监理单位征集

 

二、开标时间:2026年05月09日 10: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拟邀监理单位征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全额国家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改造若干单层钢筋混凝土排架库房及单层门式轻钢结构库房,同步配套改造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暖通系统、电气系统、安防及信息化系统等生产辅助设施;改造库区道路、货场等基础设施;新建警消用房;铁路专用线维修等内容全过程监理,具体以上级批复内容及后续招标文件为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阶段四控两管一协调、设备采购监造、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竣工备案、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全过程监理与咨询服务,直至项目整体移交、资料归档完成、合同责任期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拟邀监理单位征集;

本次征集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9000万元(以上级批复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拟邀监理单位征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

具备下述(1)或(2)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铁路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1月至今,以证明文件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监理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盖章页等证明材料)(仍处于保密期的证明材料可以进行脱密处理,但需能体现和所提供的业绩为同一项目以及满足业绩要求的信息;不涉密工程项目业绩需在四库一平台上可查询, 并提供详细的查询路径及截图,无法查询的不涉密工程项目业绩按未提供处理。)

类似业绩:单个项目建安工程造价5000万元(含)以上或建设规模在1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工业建筑类监理的业绩。

5、人员要求:

(1)配备房屋建筑总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总监驻场代表各 1 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

(2)房屋建筑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房屋建筑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 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中标后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须提供书面承诺);

(4)房屋建筑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5)配备铁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铁路工程总监驻场代表各 1 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

(6)铁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有投标资格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7)铁路工程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 3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在铁路施工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须提供书面承诺);

(8)铁路工程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铁路工程专业。

(9)投标人拟派房屋建筑工程和铁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总监驻场代表、铁路工程总监驻场代表应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如需)、职称证书(如需)复印件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并提交房屋建筑工程和铁路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总驻场代表、铁路工程总驻场代表现阶段无在施记录的书面承诺书,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6、财务要求:供应商近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连续三年(2023至2025年度或2022至2024年度)企业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财务报告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要求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7、纳税及社保要求: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及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说明。

8、信誉要求

(1)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书面承诺)

(2)未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资质证书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书面承诺)

(3)近1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被解除合同、承接的工程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且监理人应当承担责任的行为。上述行为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须提供书面承诺)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没有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查询的公共信息信用报告)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在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未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及该平台关联的各项目所在地省级一体化平台上登记的不良行为记录共计三条以上的(含三条,不重复计列)。(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

以上内容须分别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制)或对应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9、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若为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为被授权人缴纳的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10、符合涉密工程管理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

(2)无违法犯罪记录,近1年内未发生泄密案件;

(3)拟承担涉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工作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相应的行业资质,具有承担相关业务的专业能力;

(5)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6)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 相关要求承诺:

(1)承诺总监理工程师全程解决本项目过程中的问题:

(2)承诺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3)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供应商要求;

(4)关联关系: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承诺不以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及后续工作。

以上内容须分别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13、其他:需现场查询社保证明的真实性1:如投标人提供的社保证明可以通过二维码扫描或者通过第三方APP软件可以确认其真实有效;2:如无法通过扫描方式或者APP方式确认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当地社保查询网址,用户名及密码等方式予以确认其社保真实性,任何查询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未按照要求拒不提供的或者无法查询的,均按照废标处理。对社保信息有问题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认后按照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4月30日 08 时 30 分到2026年5月7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有意参加本次公开征集的供应商,于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营业证照、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lixiaoning@sribs.com进行报名,邮件正文包含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9日 10 时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5月9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本项目只是征集拟邀请单位,不进行招标活动。)

(七)其他

1、征集接受

1.1如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公开征集,请于2026年5月9日10 时 00分前通过邮寄方式(只接受邮寄)递交响应文件。快递优先选择顺丰快递(不接受邮寄到付),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文件,不予接收。

1.2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收件人李工,联系电话13132276371。

1.3递交征集材料要求:征集材料应采用左侧胶粘方式装订并密封,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正本和副本需分别装订。

2、其他事项

2.1供应商不得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参与征集,一经发现,征集人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资格。

2.2征集人接收资料并不表示接受供应商参与本次项目后续招标工作,且征集人根据征集情况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征集考察审核,本次征集结果不再公开发布,对未进行后续招标邀请的供应商征集人有权不予解释。本次供应商征集的相关情况及最终结果不予公开。

3、响应文件包含的资料内容详见附件。

  1. 响应文件内容需按附件顺序装订在一本文件内(须按要求胶装)。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光盘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纸质文件及光盘密封于一个包封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其他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 

地 址:天津市海滨大道(天津港保税区)3520号 

联 系 人:魏先生 

电 话:022-598236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13132276371

电子邮件: lixiaoning@sribs.com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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