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法律服务比选公告
2026年05月08日 10:3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法律服务 |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法律咨询服务 | ||
| 采购单位 | 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 ||
| 行政区域 | 浦东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5月08日 10:39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5月21日 10:30 | ||
| 预算金额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周慧、许瑞敏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1-52868253-816 | ||
| 采购单位 | 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杜鹃路26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 021-2027228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465号国立大厦22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周慧、许瑞敏 021-52868253-816 | ||
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法律服务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法律服务
项目编号:MT-26-0405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慧、许瑞敏
项目联系电话:021-52868253-8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杜鹃路2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老师 021-202722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名泰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慧、许瑞敏 021-52868253-816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465号国立大厦22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及所属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包括日常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文书审核与起草服务、内部制度合规服务、专项法律论证与参会服务、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诉讼/仲裁/复议案件代理服务、经济活动法律支持服务、法律文件与律师函服务、法律培训与普法服务、应急法律服务、消防专属合规服务等其他法律服务。(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二、开标时间:2026年05月21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2026年度法律服务
2、项目编号:MT-26-04054
3、项目内容:为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及所属单位提供法律服务,包括日常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文书审核与起草服务、内部制度合规服务、专项法律论证与参会服务、非诉讼纠纷化解服务、诉讼/仲裁/复议案件代理服务、经济活动法律支持服务、法律文件与律师函服务、法律培训与普法服务、应急法律服务、消防专属合规服务等其他法律服务。(具体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服务要求)
4、预算金额:300000.00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300000.00元(人民币)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服务地点:浦东新区消防救援支队及所属单位
二、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列入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名单的供应商;
2)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依法设立,取得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具备合法经营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
三、获取比选文件的时间、方式、地点及比选文件售价
1、获取比选文件时间:2026年05月08日至2026年05月1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3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比选文件方式:现场报名领购(报名前请先发送邮件至mtzb04@mingtaizx.com.cn,邮件正文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获取信息完成登记。)
3、获取比选文件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465号国立大厦22楼
4、比选文件售价:6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获取比选文件所需递交的材料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依法设立,取得司法行政部门核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事务所负责人资格证明书/事务所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3、事务所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授权事项(如报名、报价事宜等)加盖公司公章、事务所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如有缺漏,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比选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五、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05月21日10:30,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465号国立大厦22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05月21日10:30,逾期不予受理
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465号国立大厦22楼
七、开标需携带的材料
1、提供纸质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格式为*.PDF签字盖章版本及*.DOC版本,并保证正常读取)并密封;
2、事务所负责人证明书及事务所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或事务所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响应单位提供授权委托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近6个月内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非事务所负责人直接签署报价文件的需一并出具事务所负责人授权书)(此项除响应文件内装订的,请另外单独打印携带一份,单面打印);。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政策
无。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