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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普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宣传片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5月22日 18:4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普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宣传片制作项目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宣传服务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普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阿里地区公告时间2026年05月22日 18:42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3日 11:30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警官 0897-2602135
项目联系电话13891065334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普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普兰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曹警官 0897-2602135
代理机构名称西藏瑞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阿里地区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陕西路74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何先生 18391065334
附件:
附件1采购文件登记表.docx

  西藏瑞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普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普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宣传片制作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普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宣传片制作项目

项目编号:XZRFZB-ALCG-202601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警官 0897-2602135

项目联系电话:1389106533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普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采购单位地址: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普兰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曹警官 0897-26021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西藏瑞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先生 18391065334

代理机构地址: 阿里地区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陕西路74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普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宣传片制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瑞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阿里地区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陕西路74号)或邮箱2276867181@qq.com获取竞争性磋商,并于2026年06月0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RFZB-ALCG-2026016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西藏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普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宣传片制作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485748.00元(大写:肆拾捌万伍仟柒佰肆拾捌元整)

采购需求:为全面展示普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发展成就、核心业务、文化底蕴及未来愿景,提升单位形象、扩大宣传影响力,满足重大活动展示、新媒体传播及内部文化建设等多场景应用需求,现采购专业影视制作服务。拟选定经验丰富的服务机构,提供全流程宣传片制作:前期策划含方案优化、解说词撰写、点位勘查;保障内地至拉萨往返交通及越野车租赁;配备导演、摄影师、制片、摄影助理等专业摄制团队;承担人员住宿与用餐;租赁 4K 摄像机、高海拔航拍无人机、摇臂等专业设备;完成剪辑、特效、配音、配乐、调色等后期制作;配备高反药品、应急通讯等保障物资,打造高质量、高标准宣传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 日历天内,完成宣传片策划、拍摄、后期制作、修改完善及全部交付物验收交付。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②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④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5〕30号);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策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5月23日至2026年05月2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西藏瑞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阿里地区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陕西路74号)或邮箱2276867181@qq.com

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现场获取:提供公司名称、购买人姓名、购买人联系方式。远程获取流程:将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购买人姓名、购买人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2276867181@qq.com)

售价:200.00元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0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阿里地区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陕西路74号

、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0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里地区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陕西路74号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7.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若供应商具有分公司的,其所属分公司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若供应商为分公司的,其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该分公司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7.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7.4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普兰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普兰县

联系方式:0897-26021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西藏瑞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阿里地区西藏阿里地区噶尔县狮泉河镇陕西路74号

联系方式:183910653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18391065334

 

二、开标时间:2026年06月03日 11: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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