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中央公告 » 其他公告

关于征求上海消防救援机动一、二大队伙食单位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6年08月05日 15:32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上海消防救援机动一、二大队伙食单位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物资/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采购单位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6年08月05日 15:32
开标时间
预算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392135
采购单位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鹅峰村3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助理 0591-88392135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鹅峰村32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助理 0591-88392135
附件:
附件1附件1:采购内容及要求.wps
附件2附件2:意见反馈表.xlsx

  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受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消防救援机动一、二大队伙食单位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消防救援机动一、二大队伙食单位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3921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鹅峰村3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助理 0591-883921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助理 0591-88392135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鹅峰村325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关于征求上海消防救援机动一、二大队伙食单位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消防救援机动一、二大队伙食单位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内容及要求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合格供应商参与。

项目名称:上海消防救援机动一、二大队伙食单位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人:林助理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39213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消防救援机动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鹅峰村32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助理  0591-88392135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为确保上海消防救援机动一、二大队伙食单位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切实维护广大供应商正当权益,现将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1)进行网上公示,欢迎广大供应商对采购内容及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总队将对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归类、整理,并进一步论证完善,意见建议具体采纳情况不再反馈供应商,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包含预算金额和配送地点)等信息最终以项目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一)公告时间

2026年8月6日09:00至2026年8月13日18:00(北京时间)

(二)意见建议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公告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将意见和建议以邮件形式反馈福建消防救援机动总队邮箱(binbinhello123@163.com),超过公告期上报的将不予接收。

(三)意见建议反馈要求

1.意见要求:提出意见按附件2格式填写,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意见建议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等,无盖章意见或意见不具体或证明材料不充分的视为无效意见,不列入论证研究范围。

2.提供资料:反馈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盖章)(如有);

(2)意见反馈表(附件2)及证明材料(盖章)。

3.资料上传要求:

(1)邮件主题:某某公司关于上海消防救援机动一、二大队伙食单位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内容及要求征求意见公告的意见建议。

(2)邮件正文:写明公司业务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方便需要时对接。

(3)邮件附件:

附件1:将营业执照(盖章版)、法人代表(盖章版)和授权人证明文件(盖章版)等基本信息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命名为:附件1某某公司单位基本信息;

附件2:将所有意见建议表(盖章版)和证明、论述资料(盖章版)扫描成一个pdf文档(按照意见表在前、证明资料紧贴其后的顺序逐个排序)上传,命名为:附件2某某公司意见及证明资料盖章资料;

附件3:将意见建议表Excel电子版作为附件3(方便汇总整理意见),命名为:附件3某某公司意见建议电子版资料。特别是附件1、附件2的纸质版原件请于邮件发出后1天内顺丰寄付邮寄至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鹅峰村325号福建消防救援机动总队林助理(收),联系电话:0591-88392135。

请广大供应商站在提升优质配送服务能力和保证配送品质及时效的角度提出意见,如因自身配送能力不满足要求提出的不合理意见将不会被采纳。项目后续相关采购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如有意向,请及时关注后期公告。参与反馈意见建议的潜在市场主体单位参加本次需求调查活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所有参与意见建议反馈的潜在市场主体单位提交的反馈材料(包括纸质材料、电子版)在提交后不予退回。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中“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受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消防救援机动一、二大队伙食单位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是中国政府采购网的固定表述,本次公告为上海消防救援机动一、二大队伙食单位主副食品定点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内容及要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2.福建消防救援机动总队原名为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因机构改革调整已完成更名,本公告中如采购单位名称存在不一致情形,均以福建消防救援机动总队为准。

3.本公告采购附件如下:

附件1:采购内容及要求

附件2:意见反馈表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