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拟邀竣工结算审核单位征集公告
2026年09月04日 14:5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拟邀竣工结算审核单位 | ||
| 品目 |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鉴证服务/工程造价鉴定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 | ||
| 行政区域 | 滨海新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4日 14:54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9月14日 13:30 |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022034580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海滨大道(天津港保税区)352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l刘先生 022-5982361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工 15022034580 | ||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拟邀竣工结算审核单位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拟邀竣工结算审核单位
项目编号:A2024-09-171-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1502203458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海滨大道(天津港保税区)352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l刘先生 022-598236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 15022034580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拟邀竣工结算审核单位征集公告
(招标编号:A2024-09-171-011)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拟邀竣工结算审核单位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拟邀竣工结算审核单位。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工作内容包括:
竣工结算审核、施工造价控制及项目资金过程管理等,自合同签订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完成所有造价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拟邀竣工结算审核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某项目拟邀竣工结算审核单位)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效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业绩要求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开工日期为准)承接过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承接过建安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注:①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满足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②投标人投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官方网站的中标公示截图。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
①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土建或安装)同时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执业证、职称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期限须包含2026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单位连续3个月。】
②业绩要求: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的1个类似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类似项目指:投标人承接过建安工程造价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的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注:①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其在该业绩中的工作分工应满足本项目类似业绩要求;②投标人投标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官方网站的中标公示截图;③投标人提供加盖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章的“成果文件”。如上述资料不能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指标或需对项目情况作进一步说明的,须提交相关行政部门出具的行政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业主证明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业主证明须含业主联系人,联系人职务和联系人电话)。】
5、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2023年-2025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纳税及社保要求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及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的文件说明。【提供2026年1月至征集开标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单位连续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或免税的说明。】
7、信誉要求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将结果截图(截图应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显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以上内容须分别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制)或对应网站查询结果,并加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8.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若为非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活动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为其缴纳的2026年1月至开标截止日前任意三个月连续缴纳社保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
9.符合涉密工程管理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依法成立3年以上的法人,无境外(含港澳台)控股或直接投资;
(2)无违法犯罪记录,近1年内未发生泄密案件;
(3)拟承担涉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等工作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可,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备相应的行业资质,具有承担相关业务的专业能力;
(5)保密制度完善,有专门的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6)具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其他条件;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10.相关要求承诺:
(1)承诺项目负责人全程解决本项目过程中的问题。
(2)投标单位不存在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最近三年(按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没有发生重大造价咨询服务质量问题。
(4)最近三年(按投标截止时间推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5)与征集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投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6)承诺不以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及后续工作。
【提供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9月4日 08 时 30 分到2026年9月13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请有意参加本次公开征集的供应商,于2026年9月4日 至2026年9月13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营业证照、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5022034580@126.com进行报名,邮件正文包含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4日 13时3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邮寄方式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9月14日 13时3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本项目只是征集拟邀请单位,不进行招标活动。)
(七)其他
1、征集接受
1.1如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公开征集,请于2026年9月14日13时 30分前通过邮寄方式(只接受邮寄)递交响应文件。快递优先选择顺丰快递(不接受邮寄到付),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文件,不予接收。
1.2邮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收件人刘工,联系电话15022034580。
1.3递交征集材料要求:征集材料应采用左侧胶粘方式装订并密封,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征集材料需编辑目录及页码,正本和副本需分别装订。
2、其他事项
2.1供应商不得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参与征集,一经发现,征集人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资格。
2.2征集人接收资料并不表示接受供应商参与本次项目后续招标工作,且征集人根据征集情况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征集考察审核,对未进行后续招标邀请的供应商征集人有权不予解释。本次供应商征集的相关情况及最终结果不予公开。
3、响应文件包含的资料内容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
- 响应文件内容需按顺序装订在一本文件内(须按要求胶装)。纸质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光盘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纸质文件及光盘密封于一个包封内。
5、 征集人接收资料并不表示接受申请人参与项目后续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对未进行后续招标邀请的申请人,征集人有权不予解释。本次供应商征集的相关情况及最终结果不予公开。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其他。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北京局八三三处
地 址:天津市海滨大道(天津港保税区)3520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22-598236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河西区环岛西路19号梅江中心大厦26层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15022034580
电子邮件:15022034580@126.com
二、开标时间:2026年09月14日 13: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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