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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立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比价公告(二次)

2025年09月15日 19:4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立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咨询服务/评审咨询服务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行政区域皇姑区公告时间2025年09月15日 19: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16日至2025年09月18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3:3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警官、孙警官
项目联系电话024-86501111-7108、6607
采购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警官、孙警官;024-86501111-7108、6607
代理机构名称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立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Z2025038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立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辽宁省边境沿海地区边防管理条例(修订)》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按照立法工作要求,制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2)网上公示,召开座谈会等广泛征求意见;

(3)在全面分析论证基础上,科学确定风险等级;

(4)编制评估报告,组织报告评审;

(5)完成评估备案,直至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通过之前的所有服务事项和相关材料等;

(6)出具评估报告及其备案表;

(7)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相关的其他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供应商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并将其通过省委政法委备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在“辽宁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名录库”中获得A级资格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并提供相关资质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9月16日 至 2025年09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3: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报名。备注:邮箱报名需在上述期间内将单位信息发送至lnzzzfcg@163.com。注明如下:邮件主题为所投项目名称+报名单位,邮件中提供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辽宁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名录库”中获得A级资格的资质证明,报名信息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采购人有权不接收响应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9月1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性质: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按采购人内控管理制度执行。 本次为项目二次公告,竞标供应商或者合格标只有两家或者一家,且采购程序符合规定的,报采购领导小组领导审批后,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2、监督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纪委

电话:024-86501111-7203、7208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        

联系方式:刘警官、孙警官;024-86501111-7108、6607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警官、孙警官

电 话:  024-86501111-7108、6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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