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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食堂餐饮服务中标公告

2025年12月22日 17:0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食堂餐饮服务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行政区域上海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7:04
评审专家名单王文琦、周松、凌海莲、唐永芳、王超
总中标金额¥138.2676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思骏、陈沁雯
项目联系电话021-52555817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58号9-11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傅强 021- 62985071
代理机构名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沈思骏、陈沁雯 021-52555817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食堂餐饮服务-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招案2025-4626(招标文件编号:招案2025-4626)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食堂餐饮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耀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汾西路471号三楼3230室

中标(成交)金额:138.267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上海耀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食堂餐饮服务      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提供食堂餐饮服务      为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提供食堂餐饮服务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      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文琦、周松、凌海莲、唐永芳、王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计取标准按如下计取: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首年中标金额*3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服务费按如下费率差额累进计费计取:人民币100万(含)以内部分按1.5%收取,人民币100-500万元(含)按0.8%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0184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金额:¥1382676.00 元/第一年

推荐理由:上海耀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需求分析详细,菜单设计合理,管理制度全面,方案针对性强,最终得分为91.65,排名第一,推荐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如对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有效期截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邮编:200063,联系人:陈沁雯,联系电话:021-52555817)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胶州路58号9-11层        

联系方式:傅强 021- 629850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联系方式:沈思骏、陈沁雯 021-525558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思骏、陈沁雯

电 话:  021-5255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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