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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辽宁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中标公告

2026年05月06日 13:4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辽宁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
品目

服务/水利管理服务/水资源管理服务/水文水资源监测服务

采购单位水利部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西城区公告时间2026年05月06日 13:49
评审专家名单王圣海、姚璐、黄文勇、苑丽华、代影君
总中标金额¥83.764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洪波
项目联系电话024-83810796
采购单位水利部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佳 024-62181279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金卡路16号C座92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马洪波 024-83810796

一、项目编号:4000089331772609126726(招标文件编号:4000089331772609126726)

二、项目名称:2026年辽宁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1号(经营场所:辽宁省阜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元路52-6号;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大宁办事处宏新社区阜昌路西侧客运站东侧大楼)

中标(成交)金额:83.764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辽宁省地质矿产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辽宁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      根据水利部2026年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运行维护和地下水水质监测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2018〕91号)以及《地下水监测工程技术标准》(GB/T 51040-2023)等有关规定,2026年辽宁省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共开展172个监测站地下水水质监测,包括109个站点监测44项指标1次、55个站点监测46项指标1次、8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采集与送样1次,10个监测站(包括在109个监测站中)开展44项指标水样同步采送样等工作,6个监测站(包括在55个监测站中)开展46项指标水样同步采送样等工作。      (四)具体要求
1、109站次44项指标水样(《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常规指标39项和用于水化学分析及审核的5项钾、钙、镁、碳酸根、碳酸氢根指标)、55个海(咸)水入侵站46项指标水样(44项指标、溴化物和硼)、8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全指标93项和用于水化学分析及审核的5项钾、钙、镁、碳酸根、碳酸氢根指标)(具体见表1,下同),10个监测站(包括在109个监测站中)44项指标水样、6个监测站(包括在55个监测站中)46项指标水样同步采样前准备工作:按照《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2018〕91号)有关要求进行采样前准备和抽水工作。根据2026年实施方案开展水质监测工作,抽水前应充分与实施管理委托单位沟通采样时间和洗井清淤情况并填写相关表格。在采样实施过程中,先准备水泵和配套辅助设施等采样设备、便携式水质分析仪等现场监测仪器和样品容器等。根据2026年实施方案开展水质监测工作,抽水前通知实施管理委托单位并填写相关记录表格,再取出井内自动监测仪器,轻拿轻放,不得磕碰探头,并保持探头清洁。通讯电缆杜绝对折及挤压,应有序缠绕,杜绝乱扔乱放,缠绕半径不小于0.60m,确保自动监测仪器不受损坏。如采样过程中造成井内监测仪器或监测井损坏,由中标单位负责修复或赔偿,赔偿方案由甲方、实施管理委托单位及乙方共同协商。根据各监测井情况采用适宜型号的水泵进行抽水,达到采样技术要求。工作过程中解决好临时占地、损毁青苗及排水等问题。
2、109站次44项指标水样、55站次46项指标水样、8个站点98项指标水样采集和运送。10个监测站(包括在109个监测站中)44项指标水样、6个监测站(包括在55个监测站中)46项指标水样同步采样。水样的采集方法及数量按照《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2018〕91号)有关要求进行。水样采入或装入容器后,应盖紧、密封容器瓶,贴好标签,需加入保存剂的水样,应立即加保存剂并密封。根据质控措施要求,按比例采集现场平行样及全程序空白样。采样完成后现场填写《地下水采样记录表》,要求字迹端正清晰,内容填写齐全。采样结束后按原样回装自动监测仪器设备,保持井孔内电缆顺直,按原状锁紧固定电缆。做好现场水位仪器现场比测工作,确保仪器读数准确。撤离前进行安全检查,确保锁好保护装置。
3、44项指标和46项指标同步采集样品和98项全指标样品的采集(量)及运送(寄送)应符合《地下水水质样品采集技术指南(试行)》(地下水〔2018〕91号)。寄送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点石商务公园4号楼1206室。如发生样品丢失或损毁,须重新进行采样和运输。
4、完成109站次水质样品44项检测、55站次水质样品46项检测,检测方法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附录B和《海水入侵监测与评价技术规程》(HY/T 0314-2021)要求。检测过程质控措施应满足《水环境监测规范》(SL 219-2013)中相关要求按批次和样品比例测定室内平行样、室内空白样、加标回收样及有证标准物质(表2 质控措施要求),保存质控措施的原始资料,分析和评价质量控制情况,编写质控报告。
5、拍摄采样人员现场采样照片及样品照片,包括采样前抽水、采样过程、已采水质样品照片以及添加保存剂照片,每个测站至少拍摄4张照片,每张照片包含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经纬度、采样人员等信息。
6、监测过程管理。乙方须按照实施方案中明确的监测计划开展工作,按周向甲方及实施管理委托单位汇报工作进度,并提交采样报告及检测数据。
(五)提交方案及成果
1、提交2026年实施方案。乙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方案、制定任务计划表、采取质量控制措施等,保证成果质量。实施方案应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给甲方及省级中心,纸质版(需盖章)和电子版各1份。
2、质控报告和水质监测数据成果应满足《水环境监测规范》(SL219-2013)数据记录、处理、审核和实验室质量控制等要求。成果提交之前应经甲方和实施管理委托单位审核。提交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执行总结报告、水质分析评价报告、质控报告、检测报告、采样报告、水质监测数据成果汇总表、电话记录表,纸质版(需胶装)和盖章后电子扫描版各1份。

(六)项目实施进度要求
中标公示期满后,中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向业主提交实施方案,经业主认可后组织实施。
5~7月底完成水质采、送样任务,其中监测2次的测站,监测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
5~8月底完成地下水水质检测任务;
9~10月底提交地下水水质监测相关监测数据与成果报告,采购人组织合同验收。
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总体进度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并提出合理有效的保障措施。不符合上述工期要求的,将作为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本项目按年签署合同,年度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当年11月30日。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圣海、姚璐、黄文勇、苑丽华、代影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以合同估算价为取费基数。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323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委托采购人信息

委托采购人: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

委托采购人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五号

联系人:王佳

联系方式:024-62181279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水利部信息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        

联系方式:王佳 024-621812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金卡路16号C座920室            

联系方式:马洪波 024-838107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洪波

电 话:  024-83810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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