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部分县区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中标公告
2026年07月13日 10:3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部分县区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 ||
| 行政区域 | 葫芦岛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13日 10:35 |
| 评审专家名单 | 李雅莲、王俊伟、高树成、安丽春、屈艳 |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孙婷婷、赵鑫悦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31905999转8510、8503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2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0429-822607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10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婷婷、赵鑫悦024-31905999转8510、8503 | ||
| 附件: | |||
| 附件1 | 03包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 ||
| 附件2 | 04包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 ||
| 附件3 | 01包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 ||
| 附件4 | TXJ-024-2026177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部分县区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6.16发售稿.pdf | ||
| 附件5 | 02包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 ||
一、项目编号:TXJ-024-2026177(招标文件编号:TXJ-024-2026177)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部分县区局食堂食材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凯盛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新区海滨路西
包组或产品名称:01包LN2026-DLGK-C0054-B00龙港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
折扣率(%):84.0000000
供应商名称:辽宁馨予现代农产品深加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兴城市沙后所镇政府一楼107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02包LN2026-DLGK-C0056-B00连山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
折扣率(%):87.0000000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凯盛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新区海滨路西
包组或产品名称:03包LN2026-DLGK-C0055-B00兴城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
折扣率(%):84.0000000
供应商名称:辽宁馨予现代农产品深加工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兴城市沙后所镇政府一楼107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04包LN2026-DLGK-C0053-B00绥中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
折扣率(%):87.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葫芦岛凯盛商贸有限公司 | 01包LN2026-DLGK-C0054-B00龙港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 | 食堂食材米、面、油、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调料等配送服务。 | 1.供应的食材需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提供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有关要求。供应食材应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与要求。供应商所供食材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 2.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材,需符合法律要求,不得配送假冒、伪劣及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的食材。 3.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所提供的食材。 4.供应商不得将采购人采购的食材进行转包或交由第三方配送。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及预算均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 应的食材需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提供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有关要求。供应食材应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与要求。供应商所供食材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2 | 辽宁馨予现代农产品深加工有限公司 | 02包LN2026-DLGK-C0056-B00连山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 | 食堂食材米、面、油、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调料等配送服务。 | 1.供应的食材需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提供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有关要求。供应食材应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与要求。供应商所供食材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 2.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材,需符合法律要求,不得配送假冒、伪劣及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的食材。 3.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所提供的食材。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及预算均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 供应的食材需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提供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有关要求。供应食材应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与要求。供应商所供食材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3 | 葫芦岛凯盛商贸有限公司 | 03包LN2026-DLGK-C0055-B00兴城市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 | 食堂食材米、面、油、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调料等配送服务。 | 1.供应的食材需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提供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有关要求。供应食材应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与要求。供应商所供食材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 2.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材,需符合法律要求,不得配送假冒、伪劣及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的食材。 3.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所提供的食材。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及预算均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 供应的食材需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提供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有关要求。供应食材应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与要求。供应商所供食材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4 | 辽宁馨予现代农产品深加工有限公司 | 04包LN2026-DLGK-C0053-B00绥中县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 | 食堂食材米、面、油、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调料等配送服务。 | 1.供应的食材需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提供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有关要求。供应食材应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与要求。供应商所供食材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 2.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材,需符合法律要求,不得配送假冒、伪劣及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的食材。 3.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收所提供的食材。 |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标准及预算均无重大变化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同意,可续签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 供应的食材需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提供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有关要求。供应食材应符合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标准》及其他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与要求。供应商所供食材达到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规定,国家有出台新的更高标准的,以新的更高标准为准。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雅莲、王俊伟、高树成、安丽春、屈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代理费用由每包中标供应商支付。(2)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三年采购预算合计金额作为收费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金额向每包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计算标准如下(万元):100以下 1.5%、100-500 1.1%、500-1000 0.8%、1000以上 0.5%。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7.3132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01包:中标人名称:葫芦岛凯盛商贸有限公司,评审得分89.25,中标金额84.00%,代理费38,372.00元;
02包:中标人名称:辽宁馨予现代农产品深加工有限公司,评审得分81.73,中标金额87.00%,代理费46,900.00元;
03包:中标人名称:葫芦岛凯盛商贸有限公司,评审得分90.25,中标金额84.00%,代理费42,610.00元;
04包:中标人名称:辽宁馨予现代农产品深加工有限公司,评审得分82.75,中标金额87.00%,代理费45,250.00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路22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0429-8226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行健项目管理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65号民生银行大厦10层
联系方式:孙婷婷、赵鑫悦024-31905999转8510、85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婷婷、赵鑫悦
电 话: 024-31905999转8510、8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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