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萧县税务局2026-2029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2026年08月14日 11:0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萧县税务局2026-2029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萧县税务局 | ||
| 行政区域 | 宿州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14日 11:00 |
| 评审专家名单 | 杨萍,焦红,王少保,陈敬峰,黄华 |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陈先生(技术部分)、赵先生(商务部分)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7-5062408(陈)、0557-3928053(赵)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萧县税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宿州市萧县龙城镇龙霄路27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57-506240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国家税务总局萧县税务局2026-2029年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AH2026-ZXGK-C0032-B00
二、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萧县税务局2026-2029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萧县新联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
中标(成交)费率:80%
评审总得分:91.08
四、 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类型:服务类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萧县税务局2026-2029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拟采购一家供应商,为萧县税务局机关食堂供应日常所需食材及其配送服务,包括并不限于肉类及其制品、新鲜蔬菜类、禽蛋类、水产品及其制品、奶制品、副食、粮油、干货、调料等产品。采购内容按实际配送和服务状况进行结算,总结算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18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本项目一采三年,按年续签,合同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在年度预算有稳定保障,成交供应商年度考核合格且采购内容不发生重大变化前提下,可与成交供应商继续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但续签后,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含本合同一年)。
五、 评审专家名单:
杨萍,焦红,王少保,陈敬峰,黄华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无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相关各方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0557-5062408。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二)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三)具体的质疑事项和事实;
(四)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
(五)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六)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二)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五)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供应商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被质疑人应当驳回质疑,并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一)一年内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二)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萧县税务局
地址:宿州市萧县龙城镇龙霄路279号
联系方式:0557-506240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技术部分)、赵先生(商务部分)
电话:0557-5062408(陈)、0557-3928053(赵)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国家税务总局萧县税务局2026-2029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商务部分.docx
国家税务总局萧县税务局2026-2029年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文件-技术部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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