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政采贷”累计授信3.6亿元

2015年09月16日 09:1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 【打印

  安徽省省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及融资担保(以下简称“政采贷”)工作渐已开花结果。自2013年9月该省财政厅启动此项改革至今,累计发放贷款340笔,放款金额3.6亿元,政府采购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

  所谓“政采贷”,即中标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合同,银行以信用审查为基础,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供应商可自愿选择专业担保机构提供的保证。2013年4月,结合安徽省经济形势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要求,该省财政厅决定在省本级率先开展“政采贷”试点工作。

  经过半年的酝酿和准备,同年9月,该省印发《安徽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及融资担保试点工作方案》,选择了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与融资担保两项试点业务,并确定中国光大银行合肥分行等9家银行为试点银行,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为专业担保机构。试点期为2013年10月1日到2014年9月30日。凡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入库并取得省级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均可申请“政采贷”业务,由供应商与银行、担保机构自行商定贷款利率及担保费率。从供应商贷款申请时点起,一般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6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及放款。

  试点期间,省财政厅耐心向采购人宣传政策,积极协调集中采购机构为试点银行和担保机构提供宣传平台,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扩大“政采贷”业务宣传、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还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设置了“政采贷专区”版块,公布“政采贷”试点方案、试点银行及担保机构联系方式、业务流程等资料。

  经过一年的试点,政府采购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得到有效彰显。2014年年底,该省财政厅下发《安徽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及融资担保工作方案》,决定扩大“政采贷”业务实施范围,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省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及融资担保工作,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与诚信体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该《方案》重申,银行及专业担保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工作规程,平等对待所有供应商,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设置障碍。银行及担保机构还应按季度将信用融资或融资担保业务开展情况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采购单位必须根据银行或担保机构要求,在政府采购内网系统支付申请中填写指定的融资银行及收款账号,将采购资金支付到银行或担保机构指定的融资银行及收款账号,以保障贷款资金安全回收。为保障“政采贷”业务顺利开展,省财政厅还将继续加强对各方当事人的监督检查,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作出处理。

  2015年5月,该省专门举办了省级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及融资担保工作座谈会,通报“政采贷”业务开展情况,并就拓展“政采贷”业务进行了交流研讨。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要建立健全“政采贷”业务管理机制,保障各方当事人的权益,同时重新搭建宣传平台,面向全省积极推广,让政府采购信用真正发挥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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