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专员办围绕“四新”做好2015年财政监管工作

2015年03月13日 09:4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打印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加强预算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推动专员办工作全面嵌入财政主体业务,切实提高财政监管工作成效,北京专员办2015年将围绕“四新”,做好财政监管工作。  

  一是把握业务新常态,深入推进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北京专员办将深入把握预算监管这一新的常态化主体业务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积极拓展预算监管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健全机制,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确保成效。二是围绕改革新部署,加强重大财税政策执行监督。北京专员办将紧紧围绕积极财政政策的实施和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强化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并加强调查研究,为完善政策和推进改革提供参考。三是优化监管新机制,积极做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要服务于财政主体业务,由事后检查向事前事中转变,以检查为主向检查与监督并重转变,从面上检查向财政系统内检查转变。四是落实内控新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建设管理工作。北京专员办将不断深化内部控制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完善和优化运行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促进和谐机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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