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市政府购买社区服务

2013年07月05日 09:2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 【打印

日后,贵阳市的社区建设、治理、服务以及管理工作都将由政府职能部门和社区服务管理机构通过向社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

近日,贵阳市人大常委会就《贵阳市社区工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并将于近期对此进行审议。《条例草案》显示,此举旨在加强社区建设和治理,改善社区服务和管理,将贵阳市社区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由此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

《条例草案》提出,在社区建设与治理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设立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专项资金,通过开办扶持、专项扶持、以奖代补、购买服务和建立孵化基地等方式,培育社区服务管理需要的社会组织。在社区服务与管理方面,政府职能部门和社区服务管理机构,可以向社会组织、居(村)民委员会购买服务。购买双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签订合同,明确服务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期限、服务价格以及资金支付方式等内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购买服务的具体指导办法以明确购买服务的原则、内容、方式、程序和工作要求等,以此保障购买服务的有序施行。

此外,《条例草案》还就社区发展与政府职能关系提出了一系列方案,例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区工作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这为政府购买社区服务提供了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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