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4月13日 09:1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 【打印】
黑龙江省近日出台《黑龙江省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明确,风景名胜区里的宾馆饭店不得纳入采购范围。
《细则》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举办的会议,除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以及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场所举办外,应当在会议定点场所召开。对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实行资源共享,执行协议价格。《细则》要求,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上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各级各地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协议价格不高于本地区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标准,且不得高于《黑龙江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的开支标准限额。凡国家和黑龙江省明令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内的宾馆饭店,不得纳入会议定点场所招标采购范围。为满足省直单位办会需要,《细则》要求哈尔滨市在会议定点场所招标采购过程中,应兼顾在哈省直单位对会议定点场所的需求。
©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京ICP备10046031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