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14年代理机构专项检查侧重法规执行

2014年11月14日 09:5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 【打印

  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河南省将对全省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内容以政府采购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为主。这是该省财政厅近日下发的《关于开展2014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明确的。

  此次检查针对全省范围内截至2014年8月31日前具有甲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质的代理机构,不包括在豫备案的省外代理机构。检查项目则为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

  据悉,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代理机构委托书签署情况;是否超出代理范围代理采购的情况;采购方式执行情况,有无违规行为;采购文件编制是否体现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等制度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和公示;采购组织程序、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环节执行情况,是否执行了制度规定;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配合情况;政府采购文件档案管理情况;标书收费情况、保证金收取及退还情况等。

  专项检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11月10日至11月20日为格代理机构自查自纠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1日,由省财政厅组织开展重点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采取现场检查和送达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12月1日至12月15日为整改提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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