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2日 09:07 来源:河南专员办 | 【打印】
根据《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规程》对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目标和基本原则、加强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管理、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等十项主要业务,进行了详细、可操作性说明,细化了工作流程,规范了工作方法、标准等要求。《规程》引用的政策依据和数据均备注有出处,并附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目录,便于全办同志在工作、学习中使用。
《规程》的制定出台,为适应专员办预算监管新业务、新常态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下一步,河南专员办将按照部里的统一部署,适应新角色,凝聚新动力,探索新手段,积极做好财政预算监管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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