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企业安全标准化成为政府采购竞标条件

2013年08月08日 09:14 来源:沈阳网 | 【打印

  日前,《辽宁省全面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下发,2015年年底前,所有工贸行业企业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得到明显强化。在政府采购招标中,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将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条件之一。

  为鼓励企业推行安全管理标准化,经核准公告达到国家规定一、二、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其安全生产责任险保险费率可以在基础费率的基础上,分别降低10%、6%、3%。在招投标活动中,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条件之一。此外,把企业标准化达标作为企业融资性担保、信贷服务、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向符合条件的标准化达标企业优先提供信贷等服务,并给予相应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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