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月25日 09:1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促进代理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省财政厅近期组织对本省20家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情况展开专项监督检查,检查面达到15%。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代理协议、采购文件、信息发布、评审委员会组成、评审过程、中标成交、保证金及文件发售费、质疑处理、废标情况等九方面内容。
为确保监督检查工作取得预期成效,省财政厅制定了详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组成了检查组,并对全体参检人员进行了专项培训。监督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重点项目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截至4月底,代理机构自查工作已全部完成。目前,根据检查程序,检查组开始对抽查项目进行书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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