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2月06日 09:3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打印】
民生资金关系民生福祉。管好用好每一分财政民生资金,是确保各级党委和政府民生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的重要保证。2014年,省财政继续坚持走小财政办大民生的路子,在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民生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民生工程十项实事全面完成,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民生资金效益得到有效发挥。
一是建立健全民生资金管理制度体系。近年来,省财政在加大民生投入的同时,更加强化民生资金的管理。按照“一类专项资金一个管理办法”的原则,陆续出台了城乡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优抚抚恤、危房改造等一系列资金管理和绩效考评办法,从资金分配、使用、监督和绩效等方面进行严格要求,从源头堵住财政资金的“跑冒滴漏”。
二是创新民生资金预算管理方式。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青海省省对下社会保障转移支付办法》,将每年资金数额相对稳定、通过预算追加方式下达的11项专项补助予以归并,改由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方式下达各地,并计入各地补助基数。这一举措,不仅保证了各级财政及时足额安排预算,更重要的是,对于强化基层政府支出责任、自主调配财力合理安排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是统筹整合使用民生专项资金。认真清理排查历年各类专项资金,将用途相近的专项资金一律予以归并,从源头杜绝预算部门巧立名目、设法套取财政资金的歪风。按照建立统筹整合财政存量资金长效机制的要求,出台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意见和具体措施,加大清理整合力度,有效盘活财政民生存量资金。
四是进一步创新资金分配方法和使用管理。对资金规模相对稳定、数额较大的中央专项,打破惯性思维,改变以往“资金等项目”的分配方法,先摸清底数,然后依据使用绩效安排资金。对缺乏支出标准、且资金监管不到位的中央专项,督导预算部门先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资金使用全程监管,然后再分配下达资金。
五是创新民生资金供给方式。在社会保障方面,主动作为,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2014年,省财政先后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技能培训、食品药品安全协管等实施办法,并在西宁和海东两市试点推进。在文化产业方面,转变以往财政直投的方式,对符合政策导向的文化产业项目所取得的贷款,采取财政贷款贴息方式予以支持,引导信贷资金向文化产业倾斜;对处于初期的民族特色文化产业项目、影视动漫及数字新媒体等项目,采取先建后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对从事文化产业且发展较好业绩突出的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
六是强化重点民生资金绩效评价。将涉及民生的项目支出列入年度绩效目标,将省委、省政府和老百姓关注的民生项目纳入评价范围,及时向政府报告评价结果,并积极公开民生资金评价结果,强化社会监督。
七是全面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和预算部门向社会全面公开了预决算、“三公”经费支出等信息,公开面达到100%。加大对重点专项分配公示力度,提高了财政资金分配使用透明度,以信息公开倒逼预算部门强化自我约束。
八是狠抓财政资金监督管理。以重大政策落实和民生项目资金为重点,上下联动,开展了中小学标准化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建设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大财会人员培训力度,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和财务收支行为,确保民生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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