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资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2016年08月18日 09:53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打印

   为促进全省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各方职责,规范贷款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省财政厅、住建厅、国开行山西省分行联合制定出台了《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资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管理办法》。

  《办法》明确贷款按照“市场主体承接贷款和提供棚改服务、政府安排预算予以购买”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运作,贷款遵循“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专项管理、联合监督”的原则使用。同时,从账户管理、融资管理、贷款提取和使用、还本付息、保障与监督等方面确定了各方职责和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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