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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出台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布局指导意见

2014年09月15日 10:38 来源:威海新闻网打印

  《威海市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布局指导意见(2014-2020年)》(下称《意见》)日前出台,《意见》指出,到2020年底,我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将达到40张以上,机构养老以医养结合型养老为发展方向,社区养老设施设置遵循“五分钟休闲圈”“十分钟医疗圈”。

  九成老人实行家庭自助养老

  《意见》所指的养老设施是指由政府举办或由社会力量兴办的,为老年人提供养护、康复、托管、医疗、休闲娱乐等服务的公共设施,具体分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两大类。

  到2020年,形成90%的老年人通过社会化服务实行家庭自助养老,6%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互助照料等实行社区帮扶养老,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实行医、护、养的格局。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40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总床位的比例达到30%以上,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养老机构,生活照护、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基本养老服务覆盖所有居家老年人,符合标准的日间照料中心、敬老院等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和乡镇,60%以上的农村建立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式养老服务设施。

  200张以上床位机构应设医务室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分为供养型、居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四类。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按市、区(市)、镇(街)三级设置。其中,市一级主要为经济困难、失能失智的老年人提供政府供养保障服务,到2015年底,建成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的威海市社会福利中心和老年养护中心;区(市)一级,到2015年底,均建有1处建筑面积不低于2.5万平方米的社会福利中心,1处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以收养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为主的老年养护设施,不少于1处的老年护理院。

  此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不同档次的老年公寓、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少于1处城市养老服务综合体,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养老需求;镇(街)一级,均建有1处具有老年人托养功能的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建立覆盖所有镇(街)的区域性养老服务设施。

  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以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为发展方向,规模在5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内设护理院;规模在200至500张床位的养老机构,内设医务室。

  打造养老便民服务圈

  《意见》提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设置应遵循“城市十分钟、农村二十分钟”养老服务圈原则,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原则上设在城市十分钟内、农村二十分钟内,老年人可到相关服务的便民地点,实现“五分钟休闲圈”和“十分钟医疗圈”。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以500米为宜,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半径以1000米为宜。每个区市均要配备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设施,具备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功能,覆盖率达到100%。

  按规划,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应至少设置1处区域性社区养老综合服务设施,具有老年人托养功能。除了每个社区设置1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建设农村互助幸福院外,各社区还将依托专业餐饮配送公司、养老机构、老年活动室、院校食堂等社区资源,建立若干所标准化老人配餐中心,鼓励和依托部分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办助餐机构。到2020年,社区助餐点覆盖所有城市社区。

  同时,鼓励社区设立老年人邻里互助点,互助点须有完全或相对独立的活动场所,并配备电视、棋牌、声乐等能够满足老年人日常使用的基本服务设施,所有邻里互助点应当统一名称、统一规章制度等,每个区市每年建成不少于10处,到2020年,全市建成老年人邻里互助点不少于35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