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社区矫正试点购买服务
2016年09月26日 09:20 来源:海峡法治在线 【打印】
“您好,我是梅岭司法所工作人员,现电话通知你于9月9日早上8时准时到司法所报到,统一前往世纪公园参与社区服务”,“您好,我们定于今天下午对你进行入矫前心理测评,请予以配合”…这是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人员小庄日常工作中的缩影。
据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普遍存在着人手少、任务重、专业力量薄弱等问题,这些“瓶颈”成为当前社区矫正工作急需迈过的几道“坎”。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增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今年6月,晋江市司法局积极探索推进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梅岭司法所成为首批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的2个试点司法所之一,笔者获悉,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是由司法行政机关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部分非刑罚执行类项目,按照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司法行政机关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社会力量支付费用的工作方式。服务项目包括:心理风险评估、社区服务等社区矫正非执法类项目。
“由于不少社区矫正人员有不良生活习惯,社会关系复杂,一旦缺乏必要监管,容易重新踏上犯罪道路。”司法局负责人表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广泛吸纳社会力量中的专业人才参与社区矫正,是完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人员更好融入社会的客观需要,同时能有效地解决目前社区矫正体制内人员少、专业力量薄弱等问题,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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