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绘出政府购买服务路线图

2014年09月01日 11:08 来源:阳泉日报 | 【打印

  阳泉市政府日前出台了《阳泉市政府购买服务暂行办法》,提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通过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

  目前阳泉市在农业、文化、卫生等领域都存在政府购买情况。《办法》明确了购买的内容,适合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具有公共性和公益性的特点,按照受益对象可分为三大类,分别是为保障政府部门自身运转需要向社会购买的服务;政府部门为履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职能需向社会购买的服务;为增加国民福利、受益对象特定,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政府的采购目录分为6类316项。

  “就拿公交服务来说,为了保障市民方便、快捷、安全地出行,政府向公交公司购买公交服务。2013年,市政府共支付服务费用2595万元,为残疾人、70岁以上老年人等7种特殊人群提供免费服务,老年人乘车安全服务,职工、学生月票低票价服务,这都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好处。”市财政局综合科韩科长说。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公共事业领域,有利于改变政府大包大揽的传统做法,促进政府自身运作方式的改革,减轻政府压力,提高政府管理和服务社会效率,也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格局,有效发挥社会力量在提供公共服务、改善社会治理方面的作用,激发整个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

  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包括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组织、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工商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兴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机构,目前还包括既未参公又不具备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值得注意的是,这类型的单位要按照“费随事转”的原则确定,禁止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养人办事。

  政府购买服务带给阳泉市的好处有很多,可以推动政府职能改变,加快服务性政府的建设,还可以推动社会服务业的发展,利于专业服务人才培养,可以增强公众参与意识,激发经济社会活力,提高服务水平,形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确保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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