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明确居家养老服务范围 将发展护养型床位

2014年09月24日 17:15 来源:千龙网 | 【打印

  北京首次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范围作出明确规定。24日上午,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明确提出,居家养老服务包括为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就餐、家政、医疗、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养老服务。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小娟介绍,根据代表审议时的意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在草案中修改为:条例所称居家养老服务是在家庭成员承担赡养扶养义务的基础上,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由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组织的公益性和互助服务、企业的市场化服务共同提供的家庭难以解决的一般性社会化服务;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是指以社区为基本单元,以社区服务设施为依托,以居家老年人的需求为导向,政府主导支持、社会多元参与的服务网络及运行机制。

  同时,为了明确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草案专门增加:本市加快推进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实现每个社区有固定的生活照料和活动场所、有多样化的老年人组织、有稳定的服务队伍、有规范的服务制度,为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和就餐、家政、医疗、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养老服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直接服务于本社区的老年人,最了解具体情况,贴近老年人需求。因此,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建议将草案相关条款明确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发挥民主自治功能,依据政府政策,依托社区养老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同时,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为,应当对老年人组织的运行和相关方面的权利义务作出补充规定,建议草案增加老年人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所在社区的老年人组织。老年人组织可以根据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开展多样化的互助合作服务,代表老年人与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老年人有权向老年人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对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督评价;老年人应当自觉遵守老年人组织的活动规则,承担相应的费用。

  市民政局局长李万钧上午介绍,本市共为65周岁以上的180万名本市老年人和8万外埠老年人办理了优待卡,老年人持卡免费乘坐市域内地面公交车。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已开业运营养老服务机构400家,养老床位总量为10.2万张,百名老人拥有床位3.5张。下一步,本市将重点发展护养型床位,建设特殊功能的养老机构,满足少数民族和残疾老年人的特殊养老服务需求,力争到2020年全市养老床位数达到16万张,实现街道养老照料中心全覆盖,社区配套养老设施基本达标。

©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ICP10046031-10